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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政者王莽

第十二章 王莽改制,經(jīng)濟改革(一)

篡政者王莽 淡霧沉錦 3275 2022-09-28 14:29:20

  一、五均之令、六筦(管)之令

  王莽上臺后,對經(jīng)濟政策也作了重大改變,使官商體系更加具有邏輯性,系統(tǒng)性、全面性。而這些改革包括許多方面,其中主要是五均六管。在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王莽根據(jù)國師劉歆的建議,頒布了五均令。五均,據(jù)《樂語》記載,是古代天子對市場所設立的制度,相當于現(xiàn)在的市場管理。天子派人管理市場,按商品的質(zhì)量、時令季節(jié),規(guī)定商品的統(tǒng)一價格。使“市無二價,四民常均”(這有點在政府干涉,計劃經(jīng)濟成分)。這樣使物價穩(wěn)定,市場上減少強買,壟斷等亂象。這樣既可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又對利于百姓,增加百姓的幸福感。

  王莽實行五均,重點放在控制當時物價,使物價不在飛長,趨于穩(wěn)定。王莽首先在城市長安和五都即洛陽、邯鄲、臨甾(淄)、宛(河南南陽)、成都,先實行,再逐漸擴大。王莽又根據(jù)這幾個城市的地理位置,將全國劃分為以洛陽為中心的中市區(qū)、以邯鄲為中心的北市區(qū)、以臨甾為中心的東市區(qū)、以宛為中心的南市區(qū)、以成都為中心的西市區(qū),以及長安特區(qū)。將長安特區(qū)原來的東市改為京市,西市改為畿市。每個五均市都設五均司市師一人,對其進行管理,同時又將長安東市市令、西市市令改為五均司市師,洛陽、邯鄲、臨甾、宛、成都的市長分別改為中、北、東、南、西五均司市師。這些五均司市師手下都設交易丞五人,從事商業(yè)活動;再設錢府丞一人,負責借貸事宜。王莽還在各市首次設置了“司市錢府”(與儲蓄銀行相似),士農(nóng)工商都可以將自己的金銀珠寶存放在那里,隨需隨取,十分方便,服務市場需要。

  同時他五均推行城市主要措施以下政策:

  1.評定物價。各市以每季中月的商品價格為基礎,根據(jù)商品的質(zhì)量分為上、中、下三等,定出各類商品的標準價格(均價),名之日“市平”。在三個月內(nèi),各類商品均須按“市平”出售,不得任意漲價。如果商品超過均價,國家就要違規(guī)者的商品將其拋售;如果商品低于標準價格,便放任人們自由買賣。這樣做的目的是控制物價,保證城市居民生活的穩(wěn)定。

  2.。對于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如五谷、布帛、絲綿等,當市場上供過于求,商品滯銷時,政府便會核對成本,以原價收購,不讓商人虧本,這樣做保證了生產(chǎn)者的利益;而當這些商品緊缺時,政府便會按“市平”出售,以保證人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的穩(wěn)定,使市場供需相對平衡,物價穩(wěn)定。

  王莽統(tǒng)一物價的思想,與戰(zhàn)國時農(nóng)家代表許行價格學說相似(許行提出“市價不二,國中無偽”)。但是王莽對于物價管理的認識,遠勝許行。他并沒有死板地規(guī)定出一個永恒不變的價格,而是根據(jù)時令,收欠之變化,靈活地調(diào)整物價,并建立一套與之相輔的購銷制度(平衡市場供應,保證生活必需品供應充足)。這樣,使其政策可以有效地做到不會出現(xiàn)政策流于形式,而無效用這一不足。

  3.辦理賒貸(貸款)?!百d”是一種無利息的貸款,是面對一些人因一一些事情急需錢的(如治病、喪葬,紅白之事等),便可以向政府申請借貸,但是比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必須歸還,如果逾期未還,便會追加利益(相當于當今花唄)?!百J”是一種低利息貸款,主要貨款對象是從事生產(chǎn)和經(jīng)營活動(收入相對穩(wěn)定)但又缺乏資金,無法擴大生家的工商業(yè)者。這種貸款的利息僅從贏利額中提取百分之十作為年息。如不足一年,則按月計算,利息更低,僅取贏利額的百分之三。這種貨款相比與西漢社會中“取倍稱之息(解釋為取一還二的債款利息。指百分之百的高利貸。)”的貨款相比,貧苦百姓更愿用賒貸,這無疑又是一個利民的好政策。

  4.征收山澤之稅及其他雜稅。征收山澤之稅(西周后期,開始對山澤征稅,設官掌管對金、玉、錫、丹青等礦產(chǎn)品的戒令和稅賦征課。秦漢之際,凡在山林砍伐竹木,開挖礦藏;在河湖及官有園囿采摘果實、獵取鳥獸、捕撈魚蝦等,均要課征山澤稅;對官有園林苑囿池澤,凡貸與百姓種植、采捕者,則征地稅或租金(古稱“假稅”)。漢代定制這些收入歸王室;但賜予諸侯或公主、勛戚作封邑的園囿,賦稅則由封君征收,供充私奉養(yǎng)。)并非從王莽開創(chuàng)的稅種,但山澤稅從王莽開始便通過征稅的形式(法律形式),使其真正做到取山澤之富源,濟天下之公民(稅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這樣,貧民在交納了一筆較輕的山澤稅金之后,就可以利用山澤富源來自謀生路,這不僅使貧民多了一條賺錢之路,同時其產(chǎn)品也豐富了市場供應,使商品多樣化。不過王莽很精明,知道一點,那便是節(jié)制,所以在民間開發(fā)山澤富源時頒布許多規(guī)定,如不允許濫施采伐,肆意殺害野生動物。

  除山澤之稅外,五均官還負責征收蠶桑、織紅、醫(yī)巫、卜祝、方技等各種雜稅,并對那些不事生產(chǎn)者的閑人或懶人進行罰款。而這些稅收收.,主要成為采購生活必需品及賒貸的資金來源。

  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王莽頒布六管令。

  所謂“六管”,就是由政府直接掌管六項重大的經(jīng)濟事業(yè)。即鹽、鐵、酒由國家專賣;貨幣銅冶由國家專營;名山大澤由國家管理;五均賒貸由國家經(jīng)辦。王莽認為這六項是人民生活所必需,關系到國計民生,所以,不能掌握在個人手中,必須由政府進行管理。對于每一方面的管理都規(guī)定了許多條例,違反條例者輕則受罰,重者一死。

  王莽在詔書中闡述了六管的作用,可以簡單地歸納為“齊眾庶,抑并兼”六個字。不過,王莽實行六管,主要是為了斷絕富商大賈的投機倒買,直接保證人民生活的安定。但間接是為了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保證國庫穩(wěn)定。

  六管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制度,而是從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到天鳳四年(公元17年),花了八年時間才逐步建立起來的一項新的經(jīng)濟制度。(而王莽在位也就十六年左右,將一半心血用于這個政策)

  鹽、鐵、酒的壟斷利潤很大。以“縣官酤酒”一項為例,當時規(guī)定一釀用粗米二斛,曲一斛作原料,釀得酒六斛六斗。酒的售價每三斛相當于粗米和曲一斛的價格之和。這樣,從六斛六斗酒價中扣除原料價格,還余三斛六斗的酒價,其中的十分之三,即一斛八升用于補償“丁、器、薪樵之費”,也就是用于工資、工具和燃料的開支,余下的十分之七即相當于二斛五斗二升的酒價為純利潤。(一斛酒利潤10分之七歸新莽朝廷,十分之三用來支付各項費用。相當于釀酒行業(yè)賣酒行業(yè)都徹底被朝廷控制,民眾沒法私自釀酒賣酒。我估計新莽時期靠賣酒維持生計那些客棧酒家們可能絕望了。)利潤高達61.76%,因此,國家在壟斷酒業(yè)便可以獲得相當大的一筆財改收入。

  羲和這個官職麾下設立命士,每個郡有命士數(shù)人,由富商擔任命士。命士負責監(jiān)督五均六管。在羲和這個官職的麾下設立酒士。每個郡設有1個酒士。負責拿著符傳監(jiān)督酒行業(yè)利潤

  鹽的產(chǎn)地和種類都很多,據(jù)《史記.貨殖列傳》記載:“山東食海鹽,山西食鹽鹵,領南、沙北固往往出鹽?!痹诹苤幸?guī)定鹽的生產(chǎn)由政府專營,鹽也由政府專賣。

  鐵的產(chǎn)地必須有鐵礦山。從記載中可知,在漢代,邯鄲、臨邛、南陽、魯縣都是產(chǎn)鐵的重要地。不過后來凡產(chǎn)鐵的就全由政府壟斷經(jīng)營,由政府煉鐵、制造鐵器農(nóng)具并銷售。

  六管的設立,王莽雖依托“先圣”,并宣稱來自《周禮》、樂語、傳記等古典(臉上貼金),但實際上大部分皆為繼承或發(fā)展?jié)h武帝時的制度。如鹽、鐵、酒專賣及貨幣由國家統(tǒng)一鑄造,都是武帝時行之有效的政策?!皩I綕芍?,管山林之饒”,本為秦制,漢代稅歸少府,作為皇帝的“私奉養(yǎng)”,因此也非始于王莽。五均賒貸雖屬新設,但武帝時實行的均輸、平準政策,亦皆被王莽所借鑒。不過,這些方法,武帝實行的目的主要在于聚斂,而王莽則側重摧抑兼并,以緩和當時日益激化的階級矛盾。

  天鳳4年,公元17年,王莽重申六管之令,王莽得知民眾被六管五均賒貸之令害苦了,王莽就下了一道圣旨,王莽的圣旨里重新申明了六管五均賒貸的有利之處和必要性。并且王莽的圣旨里還下令設立嚴厲的律條懲罰那些違反六管五均的人。觸犯的人就會死罪。于是被治罪的人太多了,百姓沒法安定的生活了。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王莽下令民眾禁止攜帶弩、鎧甲,否則流放到西海。

  地皇3年,公元22年,新莽局勢危急,王莽下令廢除井田奴婢山澤六管的措施,王莽還下令收回自從王莽即位以來的不利于民的詔令。王莽實施五均六管賒貸這些措施的目的很好,但是五均六管賒貸這些措施實施的成效很差勁。

  即使五均六管賒貸的目的很好,但是只要實施之后的后果很糟糕,那么五均六管賒貸就是禍國殃民瞎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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