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寡婦再嫁
這一路倒是無人劫殺,左不過再等幾日的事,何必在這節(jié)骨眼上觸那位的眉頭?
你當皇上不知是誰干的嗎?
別說皇上了,就說這滿朝文武,誰不知道呀?
不過是沒證據(jù),拿他們沒轍。
若是這時候再沖上去補刀,那就是挑釁!
如此蔑視天子之威,皇上就是再寬厚,也會不顧一切將皇后一派抹殺!
便是這樣,近來皇后也日日老實在自己宮里坐著,不敢邁出大門一步。
就怕被皇上尋個理由,賞賜一杯“美酒”。
聽下面的人來報,這幾日前面殿里可是杖斃了不少人。
絕大部分都是她安插的眼線。
死了便死了吧,只要能讓他出氣。不過幾個棋子,日后再慢慢培養(yǎng)就是。
這回也折損了不少死士,不過都不打緊。
重要的是,那賤種現(xiàn)在不過余口氣罷了。
等了這么多年,總算能舒坦了!
燁兒總歸是嫡子。沒了這賤種在前頭擋著,再過些年,等燁兒大了,皇上自然會忘了這事兒的。
屆時看在燁兒份上,對她,總會回心轉(zhuǎn)意的。
不說皇后如何心中打算,渭南那邊,鐘靈一家子正和那張家打著官司呢!
天意如此!
據(jù)他們回來的三人說,陳秀梅她男人是從驢車上摔下去沒的。
那日五人還未到陳秀梅暈倒的地兒,倒是先到了扔下他家孫女的那段路。
幾人便在那附近找找。
一路過來,兩邊已干干凈凈,半點也看不出就在半月前,此地還災(zāi)民遍地,哀嚎漫天。
官兵早就焚盡了路上一應(yīng)物件。衣物破被的自不必說,便是尸體也如此處理。
現(xiàn)在啥也找不見,便只能找人。
若是活人也找不到,那便是懸了。
沒多久,五人就在路邊看見了一個小墳包,上頭插塊木板,簡單寫了“張小蓮”三字。
這原是陳秀梅經(jīng)過的那會,官差正焚尸,她瞧見了大房的閨女也倒在路邊。
左右那會也有藥了,她便上去求了人家官差。自己領(lǐng)了那丫頭遺體,單獨刨個坑燒了,就地堆起來個墳包。
要不怎么說,她膽子大呢!
哪家的婦人敢親手火葬???反正她是做了。
事后還求識字的官差,拿刀刻了塊簡單的木板插在墳包上。
也算全了他們叔母侄女一場的情份!
這邊五人見了那墳包。張家老大這親爹還沒如何,那張家和卻跟丟了魂兒似的。
張家寶心想,是你閨女還是我閨女???
若不是懷這閨女的時候,老二正鄉(xiāng)里做工,他真要懷疑自個媳婦了。
張家和性子是懦弱,但尚存幾分良知,比不過他爹和大哥那般自私。
原先心中尚有指望,那后來官府不施藥了嗎?指不定媳婦和兒子還活著!
這會兒親眼見了侄女的墳,那一線生機立馬就垮了個盡。
他侄女還在后頭發(fā)的病,都沒熬過去。更何況他妻兒?
呆呆地爬上了驢車、也不著急趕路了,就跟個木頭人一樣。
也是他們運氣不好,
第二日正好又碰上了下山的土匪攔路打劫!
原先鐘靈還奇怪,這邊的路也不窄了!為何聽金蛋他們說,來往的商隊倒不多。
前陣子正是鬧瘟疫的時候,人家山匪也惜命啊!
何況山里寨子住得又集中,一旦一人染上,那可不得了。
最初一聽了風(fēng)聲,他們大當家的便禁止寨里的人下山了。
所以這一個多月來,災(zāi)民們能才相安無事地通行。你待平時走來試試?
這不,聽說官府早十日便已清理了山下,今年又已歇業(yè)兩月,這會兒,山匪們早就迫不及待地要下山開張了!
他們也不挑,看著還過得去的,都攔下!
這時候哪還管你富商不富商的,他們在山上已半月沒吃上肉了!
存糧嘛,是還有好些,可牲口,早就吃完了。
這張家和一輩子沒硬氣過一回。
也不知他咋想的,因悔恨沒能護住妻兒,便想逞一回英雄。
突然就跟發(fā)瘋了似的,一鞭子抽那驢身上,就要沖前頭那四個拿了大刀的山匪踏過去!
那山匪從來沒見過這么虎的農(nóng)家漢子,一時也沒反應(yīng)過來,直往旁邊閃躲。
臨了抽了大刀出來,一刀劈在那驢屁股上。
反正他們要的是肉,死的活的都一樣!
那驢吃了痛,又是狂奔,又是左右打轉(zhuǎn)的、立馬就甩了張家兄弟兩個下去。
驢子能跑多快?
張家老大摔下來,也就擦傷了胳膊而已。
張老二卻一頭磕在大石頭上,當場就沒了!
不是天意是啥?
那幾個山匪見出了人命,這幾人看起來又是窮鬼,原先也不過就圖他們那兩驢。
晦氣!便一哄地跑了。
這事其實也和陳家沒啥關(guān)系??丑H的是山匪,趕驢的是他大哥,又是張家和自己搶了鞭子抽驢身上的。
若真要說有關(guān)系,他們這邊無非就提供了頭驢。
那張家卻抓著不放,非要找他們討個說法。
能有什么說法?
你兒子是去找你兒媳婦的,也不能算是為陳家辦事的工傷。
那張老頭一聽,立馬就叫道:
“什么兒媳婦?我那二兒在路上的時候就把她給休了!”
反正兩家早就撕破了臉,兒子也沒了,要這兒媳婦有啥用?
鐘靈一聽,瞬間眼神閃了閃,這個可以有!
前一陣子,她小姨說不想在張家過了,她便在墨寶閣找這個朝代的律法仔細研究過了。
那張老頭怕是還不知,本朝在這面已有新律令。
寡婦若改嫁,可帶走未滿十二歲子女。
還是那個原因,這天下才恰恰安定十年。
此前是八年苦戰(zhàn)。再往前,又有南朝蝸居一偶,北邊的百姓受韃子欺壓多年。
十年前太祖立朝之時,痛惜人口不豐,便改了前朝律令。
大方向上,自然是鼓勵生養(yǎng)。
小的落實之處,就有不準夫妻輕易離異之類。
實施起來便是,不管你是和離還是義絕,官府均不會輕易許可,吃虧的還是女方。
至于休妻,倒未曾有變。
天下渣男何其多,誰敢挑這個事?不怕群起憤慨嗎?
但寡婦卻另當別論,太祖鼓勵寡婦再嫁!
只口頭鼓勵能有啥用?誰也舍不得拋下子女呀?
所以便允許寡婦改嫁時帶走未滿十二的子女,夫家不得阻擾。
當然,孩子若是想留在夫家,寡婦也不得強求。
前世歷史上也有。
北宋范仲淹,又名朱說,便是他娘帶他改嫁時,為他改的朱姓。
后來他兒子死了,他自己又做主給兒媳改了嫁。
總的來說,宋以前都還算寬容。
本朝這律法之所以尚未深入人心。
一來不過才十年。且大環(huán)境如此,便是合乎律法,也未見得多少人能抵擋輿論。
二來夫家哪肯舍棄自家血脈?是以少有公婆大度為寡婦擇婿的。
但若被休歸家,那婚事就不由夫家做主了。
便可以鉆律法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