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太長了,這樣一章章的寫和我寫的速度,我怕是要寫上十年的,所以我決定接下來直接講述完這個故事。
這個故事從慢慢有到直至完全形成,在我腦中也有個六七年時間了,夠長了,我也該把它忘了。等這本小說完結,就是結束,也是我真正把它忘了的時候,因為它會留在這里,有了安放的地方。
小時候看別人的小說就希望自己是小說中的主角能翻江倒海無所不能,有那么一種情懷?,F在我已經完成了自己小時候的夢想。
二十多萬字,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