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這章寫了又刪了的。
畢竟在百度里輸入“電競興奮劑”就可以出現一長串的東西。
如果寫太多,總感覺自己在科普,然而我只想寫故事。
但是還是有人不明白。
那我就趁機水點字數。
放心,不是V章,不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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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電競和興奮劑的關系,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電競是什么。
根據百度百科釋義:
電競,全稱電子競技,就是電子游戲比賽達到“競技”層面的活動。
電子競技運動利用電子設備作為運動器械進行的、人與人之間的智力對抗運動。
通過該運動,可以鍛煉和提高參與者的思維能力、反應能力、心眼四肢協(xié)調能力和意志力,培養(yǎng)團隊精神。
電子競技也是一種職業(yè),和棋藝等非電子游戲比賽類似,2003年11月18日,國家體育總局正式批準,將電子競技列為第99個正式體育競賽項。
2011年,國家體育總局將電子競技改批為第78個正式體育競賽項。
根據定義,所以“網絡游戲=電子競技”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它的本質,是一種競技,只不過它的平臺是電子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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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競選手,即“電子競技運動員”,是指那些出類拔萃,經過層層選拔,有資格參加電子競技比賽的職業(yè)玩家們。
與傳統(tǒng)體育的運動員一樣,職業(yè)選手要對一款游戲(一個項目)經過長時間不斷的練習。
選手一般分為職業(yè)選手和業(yè)余選手,區(qū)別在于業(yè)余選手只會以業(yè)余的身份參加比賽,而不以游戲為職業(yè)。
職業(yè)選手一般都會隸屬于某家俱樂部/戰(zhàn)隊,形成雇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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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競比賽。
電子競技首先離不開平臺,也就是電視游戲與電腦游戲,所有電競賽事都是基于游戲展開的。
截止2016年(今年),國際上作為電競賽事的游戲多為直接對抗的FPS游戲、類dota游戲、格斗游戲,廣為人知的電競游戲包括魔獸爭霸、dota、DOTA2、lol、CS、雷神之錘、星際爭霸、帝國時代等局域網/網戰(zhàn)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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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6日,新浪游戲英雄聯盟頻道發(fā)布了這樣一則新聞:
在體育競賽中,個別運動員不惜采用服用禁藥的方式來換得比賽的勝利。
而當下的電子競技圈也面臨著這樣的問題,隨著巨額獎金的誘惑、知名度帶來的榮譽,一些電競選手開始迷失自己,在比賽時服用興奮劑。
在最近的一篇名為:《電競:業(yè)內人士稱存在濫用興奮劑的情況(Esports:Dopingisrampant,industryinsiderclaims)》的文章中,作者指出了在電競圈,禁藥的使用開始出現苗頭。
他寫道:2014年,英雄聯盟選手賽前服用三種不同的促智藥(smartdrugs),以保證自己能夠全程集中精神或延長訓練時間已經是十分稀松平常的事情了。
而更多的選手則通過合法手段獲得鎮(zhèn)靜劑,以便在比賽中能夠保持更長時間的精神集中,和反應速度。
反觀傳統(tǒng)體育,運動員在藥物的使用上,情況極其復雜,總得來說,大多是直接作用于人體,并產生直接的作用。
而目前來看,電競在藥物的使用上,還僅僅局限在保持精神集中和比賽鎮(zhèn)定上。
類比傳統(tǒng)體育,為提高競技能力而使用的能暫時性改變身體條件和精神狀態(tài)的藥物和技術。都可以被稱之為禁藥。
在電競領域,尚沒有在藥物使用方面的明文規(guī)定。
以后會不會有相應的規(guī)定呢?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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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17173發(fā)出了這樣一則新聞:電競比賽也有興奮劑問題,是時候推行藥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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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設定的時間,是2046年。
隨著VR技術的進步,電競圈的日益規(guī)范化、商業(yè)化。
千層餅有理由相信,三十年后,針對電競比賽,也會像今天的任何一項傳統(tǒng)比賽一樣,有復雜的藥檢,相應的處罰。
故而葉心的遭遇,有且很有可能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