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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見黎明

第三章

初見黎明 凌庾 1529 2023-08-21 11:31:28

  今天的李媛讓陳曉感覺到難受,那種找不出原因卻發(fā)自內心的難受,由于夏天窗子都是開著的風吹動著窗簾,漂浮在空中,帶走了為數(shù)不多的眷戀。

  幾天的時間,陳曉忙中偷閑,今天難得沒什么事,刷著視頻卻被一到電話打來給頓住了。

  這是誰的電話?

  陳曉有個習慣在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接陌生電話的,卻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接了起來“喂?”

  “哎,你好!我們這里是s市第二人民醫(yī)院,李媛受了傷,讓我們這邊聯(lián)系的你”一道男生傳來,讓陳曉鄒了下眉。

  李媛怎么會在醫(yī)院?是發(fā)生了什么事嗎?又問了具體位置掛斷電話,出了門。

  來到3樓032號房,陳曉推門進去,看著鼻青臉腫,手上纏著繃帶,松垮的病號服下,隱隱約約有的一些紅腫青色痕跡的印子,陳曉只感覺心臟出被一只手狠狠的掐住,讓自己喘不過氣來,眼圈處竟有點微微泛紅。

  陳曉走過去對著醫(yī)生點了點了“你好!”

  男醫(yī)生問候后簡單的囑咐了兩句,就離開了,陳曉摸了摸李媛的頭“乖,休息一下,我去把費用交了,一會就來。”

  看著李媛躺下陳曉又呆了一會確定李媛睡著后,才起身去把費用交了,一個學生受那么大的傷,老師就打了個120連跟都沒有跟來?

  陳曉回到病房看著李媛,用手機拍了幾張傷口的圖片,就拿起手機敲打起來。

  巧巧,在嗎?

 ?。?p>  怎么了?

  校園欺凌該怎么判刑?如果老師不管該怎么算?

  你可參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罪處罰,《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師并且會吊銷職業(yè)證書,永不再入職。

  重點是故意傷害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其主體是一般主體。年滿16周歲的人應當為其故意傷害行為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應負刑事責任。主觀上是故意,其在客觀方面上表現(xiàn)為非法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其客體是他人的健康權利。

  你怎么突然問這個了?

  這里有個患者是這個問題到時候麻煩你多幫一點

  沒問題

  有事找我

  好的

  結束聊天,陳曉看了眼時間,算著李媛應該也快醒了就點了些清淡的食物,果然剛拿到李轉過身就看到李媛坐起身,看著自己。

  陳曉提著手里的食物笑著輕輕的對著李媛晃了晃,把食物放在旁邊的小柜子上,把收縮桌放好,又把食物從柜子邊移向桌子上,陳曉把一碗粥打開后又把清炒的小白菜打開,拿起勺子放在了李媛的手里。

  李媛拿著勺子低著頭看著食物發(fā)呆起來,陳曉等了一會看著李媛不動,說道“怎么了,不和你胃口?你想吃什么,我?guī)湍泓c?”

  陳曉說完這句話明顯的看到握住勺子的那只手緊了緊“我以為你不會來的?!?p>  陳曉正要回答,李媛沒給陳曉機會繼續(xù)說到“你為什么會對我這么好?明明我們只見過一面的,我那么不招人喜歡,所有人都討厭我,可是為什么你不討厭我?”

  陳曉坐在床的一側,一只手放在腿上,一只手放在桌子上,輕柔的說到“討厭如何?不討厭又如何?無論你我,又不是人民幣怎么能做到人人喜歡?好:尊之,不好:棄之,有何可糾結的?”

  “我不想要他們了,是我不要他們了,我可以去上班,我可以遠離他們……”李媛的聲音帶著哽咽,陳曉清晰的看到李媛的眼淚滴落在衣服上。

  陳曉沉默了一會,從來到現(xiàn)在陳曉一直想知道一個問題,為什么李媛的爸媽沒來?但是陳曉不想讓李媛被迫說出來,只希望她自己能開口,自己去釋然去放下“你可以先去我那里住,等你真正決定了,再跟我說,好嗎?”

  第二天

  陳曉收拾好李媛的東西,在確定跟醫(yī)生確定了事宜,帶著李媛回了自己家,自己要上班也不是很方便照顧李媛,就讓母親過來幫忙了,跟母親簡單的提了一下,那時候母親眼里的情緒讓陳曉看不出來是什么意思,就當成是心疼這么一個小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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