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版黃巢
明初官僚機構沿襲自元朝。朱元璋進行了改革,在中央廢除中書省,明初中書省負責天下政務,其長官為左、右丞相,位高權重,丞相極易與皇帝發(fā)生矛盾,明朝時以胡惟庸任丞相后最甚。胡惟庸勢力逐大,威脅皇權,且日益驕橫,懈怠政事。于是,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圖謀不軌之名處死了胡惟庸和有關的官員,同時宣布廢除中書省,不再設丞相。
在地方廢除行省制,設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別擔負行中書省的職責,三者分立又互相牽制,防止了地方權力過重。[7]在各府縣的重要地方,朱元璋還設置了巡檢司,負責把關盤查、緝捕盜賊、盤詰奸偽。
制定律法
朱元璋高度肯定了法律的治國作用。他說:“夫法度者,朝庭所以治天下也”。于是在朱元璋即吳王位時(1364年)就提出“建國之初,先正綱紀”,命左相國李善長等草創(chuàng)律令,編律285條,令145條,到吳元年十二月“甲寅,律令成,命頒行之?!边@便是最早擬定頒行的《大明律》。經(jīng)過吳元年(1364元)、洪武六年(1373元)、洪武二十二年、洪武三十年四次修訂,最終完成了《大明律誥》“刊布中外,令天下知所遵守。”
在具體的治國方面,朱元璋以元末“朝廷暗弱,威福下移”,綱紀敗壞,官吏驕恣,從而致使元朝傾覆,順帝北遷作為教訓,立國后采取了“治亂世用重典”的原則。朱元璋始終認為“胡元以寬而失,朕收中國,非猛不可”。以此思想作為指導,如在刑名制定方面,明朝對“事關典禮及風俗教化”一類非直接侵犯君主政權的犯罪量刑輕于唐律,但對“盜賊”及“帑項錢糧”之類直接危及專制統(tǒng)治的重大犯罪量刑則重罪加重,法外用刑,狂誅濫罰,制定了族誅、斷手、刖足、閹割為奴、挑筋去膝蓋等一系列法外刑。[16]
特務統(tǒng)治
洪武十五年(1382年),出于監(jiān)控官員的需要,朱元璋將管轄皇帝禁衛(wèi)軍的親軍都尉府改為錦衣衛(wèi),并授以偵察、緝捕、審判、處罰罪犯等權力。錦衣衛(wèi)是一個正式的軍事特務機構,由皇帝直接掌控。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監(jiān)獄,俗稱“詔獄”,詔獄里采取剝皮、抽腸、刺心等種種酷刑。[17]
朱元璋還讓錦衣衛(wèi)在朝廷上執(zhí)行廷杖,有很多大臣慘死杖下。朱元璋派出大量名為“檢校”的特務人員,暗中監(jiān)視。但是到了晚年朱元璋逐步廢除了錦衣衛(wèi)及其特權,以及一些比較殘酷的刑法。
整頓貪腐
明朝殿閣大學士朱元璋出身貧苦,受貪官污吏的敲詐勒索,又鑒于元朝的政治混亂,故以猛治國。即位后在全國掀起了“反貪官”運動,矛頭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貪官污吏。
首先,對貪污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從地方縣、府到中央六部和中書省,只要是貪污,不管涉及到誰,決不心慈手軟,一查到底。其次,明初的中書省下屬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中,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舊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們有恃無恐貪贓枉法。朱元璋對這些官員進行懲處。第三,朱元璋利用殘酷刑法處置貪官,采取“剝皮揎草”、挑筋、斷指、斷手、削膝蓋等酷刑。這種舉措震懾了一批官員,使他們行為大為收斂。第四,朱元璋對自己培養(yǎng)的官員決不姑息遷就。為了培養(yǎng)和提拔新力量,朱元璋專門成立了培養(yǎng)人才的國子監(jiān),為沒有入仕的年輕讀書人提供升遷機會。他對這些新科進士和監(jiān)生厚愛有加,還經(jīng)常教育他們要盡忠至公,不為私利所動。第五,朱元璋制定整肅貪污的綱領《大誥》和《醒貪簡要錄》?!洞笳a》一書是他親自審訊和判決的一些貪污案例成果的記錄,書中還闡述他對貪官態(tài)度、辦案方法和處置手段等內(nèi)容。朱元璋下令全國廣泛宣傳這本書;他還叫人節(jié)選抄錄貼在路邊顯眼處和涼亭內(nèi),讓官員讀后自律,讓百姓學后對付貪官。第六,允許民間百姓上訪。明朝允許百姓扭送不法官吏。如果官吏在征收稅糧以及攤派差役作弊曲法,百姓可以向上級官吏舉報,也可以直接扭送。不僅如此,對于應當接訪而沒有接訪處理的上級官員,亦要依法論處。此外,朱元璋在午門外特設“鳴冤鼓”,民間百姓若有冤情在地方討不回公道,可上京擊鼓直接告御狀。[18]
朱元璋當政三十一年,先后發(fā)起6次大規(guī)模肅貪,殺掉貪官污吏15萬人。他“殺盡貪官”運動貫穿始終未減弱,但貪官現(xiàn)象始終未根除,晚年只能發(fā)出“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尸未移而人為繼踵,治愈重而犯愈多?!卑@。[8]
勤政廉政
朱元璋是中國歷史上勤政的皇帝之一,他從來不憚給自己增加工作量。從登基到去世,他幾乎沒有休息過一天。在遺詔中他說:“三十有一年,憂危積心,日勤不怠。”據(jù)史書的記載,從洪武十八年(1385)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天之內(nèi),朱元璋審批閱內(nèi)外諸司奏札共一千六百六十件,處理國事計三千三百九十一件,平均每天要批閱奏札二百多件,處理國事四百多件。
軍事建制
明代武士塑像在軍事上,朱元璋廢除了管理全國軍事的大都督府,將其分為中、左、前、后、右五軍都督府,并和兵部互相牽制。兵部有權頒發(fā)命令,但是不直接統(tǒng)率軍隊,都督府掌管軍隊的管理和訓練,但是沒有調(diào)遣軍隊的權力。這樣,軍權便集于皇帝之手。
朱元璋還確立了衛(wèi)所制度,這是他模仿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又吸收元朝軍制的某些內(nèi)容而制定的。
重視教育
朱元璋從元朝滅亡中看到,除了統(tǒng)治者本身的素質(zhì)以外,整個社會失于教化也是一個原因。因此,登基后,就采取措施,興建學校,選拔學官,并堅持把教育工作作為衡量地方官政績的重要指標。
朱元璋墨跡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山東日照縣知縣馬亮任職考滿,入京覲見皇帝,州里給他下的評語是“無課農(nóng)興學之績,而長于督運”。針對這個鑒定,朱元璋的批示是:農(nóng)桑乃衣食之本,學校是風化之源,這個縣令放著分內(nèi)的事不做卻長于督運,這是他的職責嗎?結(jié)果,那位馬縣令不但沒有晉升反而被“黜降”了。
對待國子學官,朱元璋的標準更高,除了關注國計民生,還要具備參政議政的素質(zhì)。有一次朱元璋召儒臣談治國之道,大家暢所欲言,只有國子學官李思迪和馬懿沉默不語。朱元璋極不高興,把他們給貶了。之后,在下發(fā)給國子監(jiān)的“通報”中說:身為人師,應該“模范其志,竭胸中所有,發(fā)世之良能,不隱而訓……”李思迪和馬懿,出身草野,能與皇帝議論國事,皇帝這么虛心請教,他們竟連一句話都不愿說,對皇帝尚且如此,還能指望他們盡心盡力教學生嗎?
重興科舉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令設科取士,士人參與科舉考試必須通過三場的考試,不過寫法或偶或散,無定規(guī)。文科考試內(nèi)容主要局限于四書五經(jīng),考試文體通用八股文,虛內(nèi)容而重形式,因而明代科舉制又稱八股取士。
朱元璋作為中國最杰出的君主之一,一生勤于政事,建樹頗多。特別是創(chuàng)設了大量的制度典章,不但打下了明朝近三百年基業(yè),促成明朝前期社會安定、經(jīng)濟繁榮的局面,還影響到清朝。自明到清,中央集權的政治統(tǒng)治和統(tǒng)一的多民族國家的行政管理制度漸趨完備。[42]
朱元璋最重要的功績是推翻元朝統(tǒng)治,除暴亂,平定天下,廢除了蒙古人制定的種族等級及壓迫政策。[43]他從天災人禍和饑寒交迫的鐘離村,一直到南京登基,和他的文臣武將所走的這條道路,不僅僅是為私人和某個階級的利益,如同他的自述——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43]
朱元璋胸懷韜略,深謀遠慮,善于駕馭戰(zhàn)爭,掌握主動權。注重招賢納士,廣采眾議,嚴格治軍,完善軍制,練兵育將,強調(diào)將領要識、謀、仁、勇兼?zhèn)洹V鲝堅⒈谵r(nóng),且耕且戰(zhàn),保持一支強大的武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