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弘武二十四年正月十四日,大獄寺——
“大人,揚(yáng)州壽春郡成德縣上呈了一宗案件,疑犯乃縣內(nèi)的屠戶,姓張名旺,起因是販肉時與一名吳姓縣民起了口角之爭,激憤之下,與其爭斗,期間用殺豬刀殺死了吳某,證據(jù)確鑿、人贓并獲,成德縣府衙判張旺[斗殺]之罪,派縣衙衙役押送犯人至京師處刑……”
站在謝安身旁,大獄寺左丞周儀手捧一卷案宗,按照上面所描述的,逐字解釋道。
“斗殺...
——大周弘武二十四年正月十四日,大獄寺——
“大人,揚(yáng)州壽春郡成德縣上呈了一宗案件,疑犯乃縣內(nèi)的屠戶,姓張名旺,起因是販肉時與一名吳姓縣民起了口角之爭,激憤之下,與其爭斗,期間用殺豬刀殺死了吳某,證據(jù)確鑿、人贓并獲,成德縣府衙判張旺[斗殺]之罪,派縣衙衙役押送犯人至京師處刑……”
站在謝安身旁,大獄寺左丞周儀手捧一卷案宗,按照上面所描述的,逐字解釋道。
“斗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