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軍戶逃戶問題 [2]
又來了!
這些女人,真是得寸進尺!
面前的男人臉色一沉,她話也說不下去了。
玉珠變得泫然欲泣。
她在王府幾年,也學會了看人面色。
對方是朝廷大官,自己算什么?!一個送予貴人享用的眾位宮女之一而已,有什么可以令貴人垂青的?!
自己太想當然了。
她雙眼忍不住淚珠兩行流下臉頰,身子抽搐著無聲飲泣。
這是真的悲傷欲絕才有的反應。
王小龍最看不得女人悲傷。
何況,自己又奪了對方貞操,此女肯定將來也是要收進自己后院的。
給一點幫忙便當成甜頭好了。
「妳說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能幫的……爺當然會幫妳?!?p> 玉珠本來芳心已漸碎,想死的心都有了。聽到這句話,當場化悲為喜。
「爺,奴不求什么大富大貴,但求能把家人救出苦海?!褂裰橛谑羌毤毷稣f起來:「奴家里本是生活于泉州近郊的一戶富有鄉(xiāng)紳,世代經(jīng)商。那知某天禍從天降,無端被卷入了一宗販賣私鹽大案,全家被判充軍……」
她說了好一陣子后,王小龍才大概聽懂了。
玉珠一家會倒霉被充軍北地吃苦,歸根究底,原來不過又是一個老生常談,軍戶逃戶問題。
明朝在建立初期,設(shè)置了衛(wèi)所制度,這一制度在本質(zhì)上還是征兵制。
衛(wèi)所的士兵來源是軍戶,具體的可以分為元代本來的軍戶以及現(xiàn)役士兵。在洪武二十一年,朱元璋頒行黃冊制度,正式給明朝確立了戶籍制度,軍戶在明朝得以確立。
軍戶是世襲當兵的家庭,這個家庭不能參加科舉、不能經(jīng)商,只能世襲當兵。每個家庭要出一個男丁去當兵,稱為“正軍”,其余男丁叫“軍余”。
如果去當兵的那個男丁戰(zhàn)死,就要從其他男丁中抽調(diào)繼續(xù)參軍,直至其絕戶,再從其家族其他家庭中抽調(diào)補充。
軍戶當兵,需要自己負責武器裝備,并由一名軍余隨行照顧。國家會給軍戶分配土地,并免除正軍和隨軍軍余的差役,士兵的口糧是由屯田的士兵耕種,收獲之后上交國家,再由國家按月分配。
而且朝廷還有相配合的鹽引制度,補充軍戶在邊區(qū)土地貧瘠糧產(chǎn)不足引致缺糧的問題。
鹽引又稱鹽鈔,是宋代的取食鹽的許可證,鹽商必須向朝廷支付費用以取得鹽引,始可以合法販售食鹽。鹽引最早始于北宋,南宋沿用?!端问贰ねㄘ浿尽?,「鹽引每張,領(lǐng)鹽116.5斤,價6貫?!果}引法沿用至明清兩朝。
表面上看來,一切似乎很完美。
明太祖還常常吹噓自己養(yǎng)兵百萬不花一分錢。
但是,這一制度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卻暴露出極大的問題,以至于這一制度最終難以為繼。到了明朝中后期,隨著逃戶問題的加劇,明朝軍隊有超過一半的士兵都逃離了軍籍,明朝的衛(wèi)所制度遭到極大的破壞。
軍戶大量逃亡,軍隊的兵源根本得不到保障,軍隊建設(shè)也就無從談起。
不得已,明朝只能采用募兵制度來彌補兵源缺口,
除此之外尚有簡拔、投充及收集等軍制;明朝中期以后又有強使民為軍的方式,不過都屬于少數(shù);就有明一朝而言,衛(wèi)所制是明朝廷最主要的軍制。
玉珠她家好好的一戶良民,因為被當?shù)毓賳T構(gòu)陷,以因販賣私鹽逃稅罪被判處全家充軍到北邊來當了軍戶,家產(chǎn)盡散,加上南人到北地當軍戶,容易得病。老幼看病調(diào)理,又耗費了余下不多的余財,軍中屯田又已經(jīng)大部分被人侵吞,無田可耕,又不能恢復從商,一家子人缺衣少食,還要為軍中長官及當?shù)毓賳T服役當各種苦工,苦不堪言。
為免全家饑餓而死或當逃戶,玉珠只好被自愿賣身進入燕王府為奴婢,后來還當上了郡主身邊的宮女。
她一心要為家人平反,但燕王一家又低調(diào)小心不敢犯忌諱,郡主也沒有為她出頭的心思。
眼看一年又一年,歸鄉(xiāng)無望,唯恐父母兄弟客死異鄉(xiāng),她五內(nèi)心焦如焚。
今夜驟然聽得通知有貴人急需侍寢宮女,而且貴人是蓋世英雄、太子少保王總兵大人,她心急要攀上高枝,目的不是求富貴,但求能得到貴人援助,把家人救出苦海。
「原來如此?!雇跣↓堃允种篙p拭掉佳人眼頰間淚珠:「我想想辦法。」
王小龍想起,后世網(wǎng)上對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訂立的這套軍戶制度,其實批評得體無完膚。說這套制度先天性缺陷便嚴重,乃是一套民族革命起義時的臨時方案,根本不應作為代代相傳的制度,卻被老朱當成什么不世傳國護國利器,又自吹什么“養(yǎng)兵百萬不花費一文錢”。
意思便是軍戶屯田,而商戶運糧去邊關(guān)后換鹽引販鹽。摳門的老朱在建國初年是空手套白狼,可以不花一文錢養(yǎng)活百萬將士。
但說穿了其實便是利用和侵占軍戶和商人利益便宜,時間長了,不肯代代吃虧的人便會反抗,所以軍戶逃戶和私鹽現(xiàn)象便冒出來了。
根據(jù)后世的分析,這個軍戶制衰敗除了先天制度缺陷,沒有考慮人性化之外,還有好些問題:
一是先天不足:
這是部份繼承自蒙古入主中原后建立的軍戶制度,本身便不人道不自愿。強制軍戶每戶派男丁參軍,父死子繼,兄亡弟代。
這種軍隊鄰選不嚴格,戰(zhàn)斗力成疑。
再加上兵將分離,平日若再缺乏訓練,往往耕田屯田尚可以,一到草率匆匆拉出去對戰(zhàn)強敵,自然拉胯大敗。
其實,若是這套軍戶法可行,大元也不會亡了。
大明行此法,無非因為建國初年國家缺財力,故令軍隊屯田自給自足。
第一代的軍戶為了推翻騎在自家頭上凌辱自家妻女的韃虜,加上山河破敗,到處災荒,也沒有別的出路,自然甘愿接受安排。但建國后一切好起來了還要讓軍戶代代出男丁戌邊,日子久了便不愿了。
二是〝南人發(fā)北,北人戍南”的規(guī)定,是明太祖為了防備軍閥擁兵自重而設(shè)的。令好多軍戶子弟在長途跋涉中病死或意外身亡。
而且往往戍區(qū)防守地方距家千里以上,長時間幾十年不得返鄉(xiāng),太過不近人情。
而且南人不習慣北方氣候,北人亦不習慣南方。影響戰(zhàn)力。
估計也是因此故,后來對抗?jié)M清失利時,才有人建議大明以遼民守遼土。
玉龍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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