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18年(武帝元狩五年),鑄造五銖錢,每枚重5銖,錢面鑄“五銖”二字,周邊有輪廓。公元前113年(武帝元鼎四年),漢武帝對錢幣制度進行整頓,采取兩條措施:一是統(tǒng)一鑄幣權,五銖錢由中央政府的上林三官負責鑄造,禁止各郡國鑄錢,此前郡國所鑄之錢一律銷毀,并將銅材運交上林三官;二是全國統(tǒng)一使用上林三官鑄造的五銖錢,非三官錢不許使用。
漢武帝改革錢幣制度,推行五銖錢,是繼秦始皇統(tǒng)一貨幣后中國貨幣史上又一件大事。這次錢幣改革為中國古代貨幣開辟了一個新階段,創(chuàng)造了一個適合社會經濟發(fā)展的新的錢幣體制。五銖錢繼承了半兩錢的形式,其重量又經過數十年的探索才確立,適宜使用,便于流通,是最為理想的封建經濟條件下商品交換的媒介,歷經三國、兩晉、南北朝、隋朝、直到唐初,700余年時間而不衰,成為中國主要的貨幣。這次錢幣改革確立了中央政府的貨幣鑄造權和發(fā)行權,禁止私鑄,這有利于貨幣的統(tǒng)一和幣值穩(wěn)定,有利于經濟發(fā)展和政權的鞏固,也有利于安定人民的生產和生活。
北魏前期的《張丘建算經》載:
今有雞翁一直錢五,雞母一直錢三,雞雛三直錢一。
今有甲乙丙三人共出一千八百錢,買車一量,……賣得錢一千五百。
今有車五乘行道三十里,雇錢一百四十五。
《孫子算經》,纂人無考,大概是十六國后期,北魏前期的作品,反映了此間貨物價格:
今有錦一匹,直錢一萬八千,問丈、尺、寸各直幾何?答曰:丈,四千五百錢.尺,四百五十錢,寸,四
十五錢.
《五曹算經》,甄鸞著,雖是北周作品,但也有不少是反映北魏初年情況的;
今有錦一匹直錢八貫文。問一丈、一尺、一寸各直幾何?答曰:一丈,二貫文.一尺,二百丈,一寸,二
十丈。[今有絲一兩,直錢五丈?!裼薪z九兩,得絹一匹。……今有絲九兩,得絹一匹?!?p> …今有貴絲一兩直錢五十六文。賤絲一兩直線四十二文。凡五文買梨三枚。
黃金是有實際比價的?!秾O子算經》:“今有黃金一斤,直錢一十萬,問兩直幾何?六千二百五十錢?!?p> 太和十九年(495)北魏開始鑄造自己的錢,規(guī)定其價值的就是絹:“絹匹為錢二百”。《齊民要術》里說種良田一頃“歲收絹三百匹”。趙柔在路上撿到金珠,描述價值用的就是縑。《北史·趙柔傳》:“柔嘗在路,得人所遺金珠一貫,價直數百縑。”
魏書·崔挺傳》記載,孝莊初,“郡經葛榮離亂之后,民戶喪亡,六畜無遺,斗粟乃至數縑”?!段簳?#183;略陽氐呂光傳附纂從弟隆傳》:“沮渠蒙遜、禿發(fā)傉檀頻來攻擊,河西之民,不得農植,谷價涌貴.斗直錢五千文。”而《齊民要術》里記載的應該是正常時期的比價:春種“一畝,收十石,都邑糶賣,石堪一匹絹?!?p> ●三國時錢法至為紊亂。初平元年,董卓壞五銖錢更鑄小錢,錢品惡劣,致物價踴貴,錢貨不行,是為錢法破壞之始。
後漢書孝獻帝紀初平元年:「董卓壞五銖更鑄小錢。」
魏志董卓傳:「悉椎破銅人鐘虡,及壞五外線,更鑄為小錢,大五分,無文章,肉好無輪廓,不磨鑢,於是貨輕而物貴,谷一斛至數十萬,自是後錢貨不行?!?p> 太平御覽卷七百一十二引三輔故事:「董卓壞銅人十枚為小錢熨斗?!?p> 案:古泉匯利集卷五有無文小錢圖,李佐賢調其錢疑是卓鑄。茲摹於後以資參考。又袁宏後漢紀曰:「卓發(fā)洛陽諸陵及大臣冢墓,壞洛陽城中鐘虡以為錢,皆不成文,更鑄五銖錢,文章輪廓,不可把持,於是貨輕而物貴,谷一斛至數百萬?!褂拗^更鑄五銖下應脫「為小」二字;錢下應脫「無」字。
●及曹操為相,乃罷小錢還用五銖,惟少所增鑄,仍不足以濟當時之用。
晉書食貨志,「至魏武為相,於是罷之,(指小錢)還用五銖,是時不鑄錢既久,貨本不多,又更無增益,故谷賤無已。」
●後劉備在益州復鑄直百錢,圜法愈趨紊亂矣。
蜀志劉巴傳注引零陵先賢傳,「初攻劉璋,備與士眾約,若事定,府庫百物,孤無預焉。及拔成都,士眾皆舍干戈赴諸藏,競取寶物,軍用不足,備甚憂之。巴曰,易耳,但當鑄直百錢平諸物價,令更為官市。備從之,數月之間,府庫充實?!?
案:古泉匯利集卷五圖有蜀值百錢十二。面文為值百五銖四字者七,內背無文者二,背好上有二字者一,背好下有二字者一,背好上有 字音一,背好右有 者一,背好左有 字者一。面文為直百二字者五,內背無文者三,(有一枚面文直字在左百字在右。)背好上有 左有 者一,背文為五銖二字者一。茲擇摹數圖於前。蜀諸值百錢大小文字既不一致,自非一時鑄成,亦不必盡為官鑄。劉備最初所鑄者當系直百五銖,值百五銖意猶謂直五銖錢一百,非謂直百錢而重五銖。舊譜云,徑七分,重四銖。又直百五銖錢,徑一寸一分,重八銖,文曰五銖直百?!褂嘁獬蹊T當百踐,其錢自應較五銖為重,不得反輕於五銖,正猶當十銅元雖不抵制錢十枚之重,至少應略重於制錢一枚也。行之既久,續(xù)鑄者乃更小更輕耳,正猶民國來四川初所行當百銅元,大若銀元,質甚重,後所行新一百,大小輕重,僅略等於當十銅元也。通典及洪志均以劉備建安十九年所鑄直百錢為文曰直百、徑七分、重四銖者,是不必然。徑七分重四銖之值百錢,蓋後鑄者耳。備最初所鑄者,應為經約一寸一分、重約八銖、文曰直百五銖(不當讀為五銖直百)者也。
●曹操既復五銖,疑後更廢之,故曹丕又復五銖,
魏志文帝紀:「春三月,……初復五銖錢?!?
●丕旋以谷貴復罷五銖錢,使民以谷帛為市,
魏志文帝紀黃初二年:「春十月,……以谷貴罷五銖錢。」
晉書食貨志:「及黃初二年,魏文帝罷五銖錢,使百姓以谷帛為市?!?
●曹叡乃更立五銖錢,至晉用之,不間有所改創(chuàng)云。
魏志明帝紀太和元年:「夏四月乙亥,行五銖錢。」
晉書食貨志:「至明帝世,錢廢谷用既久,人間巧偽漸多,競濕谷以要利,作薄絹以為市,雖處以嚴刑而不能禁。司馬芝等舉朝大議,以為用錢非徒豐國,亦所以省刑,今若更增五銖錢,則國豐刑省,於事為便。魏明帝乃更立五銖錢,至晉用之,不聞有所改創(chuàng)?!?
●吳之惡貨幣殊足驚人。孫權嘉禾五年,鑄大錢一當五百,
吳志孫權傳嘉禾五年:「春,鑄大錢一當五百,詔使吏民輸銅,計銅畀值,設盜鑄之科。」
吳志朱據傳:「嘉禾中始鑄大錢,一當五百。後據部曲應受三萬緡,工王遂詐而受之,典校呂懿疑據實?。豢紗栔髡?,死於杖下?!?p> 李寶全三國志平議曰:「呂懿疑據實取者,蓋當時有當五百及實錢之別。」
通典食貨志:「吳孫權嘉平(平乃禾之譌)五年,鑄大錢一當五百,文曰大泉五百徑一寸三分,重十二銖?!?p> 案:古泉匯有吳當五百大錢圖,茲摩於後以供參考。
●赤烏元年復鑄當千大錢,較蜀之當百錢尤為名不副實,
吳志孫權傳赤烏元年:「春,鑄當千大錢?!?p> 通典企貨典:「赤烏元年鑄一當千大錢,徑一寸四分,重十六銖?!?p> 案:古泉匯利集卷五圖有吳當千大錢四,面文均為大泉當千,背均無文,大小不等。茲摹其最大者及最小者於後以供參考,最小者或系私鑄也。泉布統(tǒng)志卷三圖有吳當千大錢二,大小不等,孟麟謂小者疑孫皓鑄,非是。
●至赤烏九年,孫權以民多不以大錢為便,乃下詔罷之云。
吳志孫1權傳赤烏九年江引江表傳:「是歲,權詔曰,謝宏往日陳鑄大錢,云以廣貨,故聽之。今聞民意不以為便,其省息之,鑄為器物,官勿復出也。私家有者,敕以輸藏,計畀其直,勿有所枉也。」
●吳鑄大錢至晉元帝時尚多被通用,惟其值遠低於面文矣。
晉書食貨志:「晉自中原喪亂,元帝過江,用孫氏舊錢,輕重雜行,大者謂之比輪,中者謂之四文」
案:大者當指當千錢,中者當指當五百線。通典食貨典「孫氏」下多「赤烏」二字,當系杜佑臆加。晉元帝時所用孫氏舊錢,應不僅赤烏所鑄,即嘉禾所鑄當五百錢,當亦通用也。
●蜀自劉備於建安十九年始鑄直百錢,續(xù)鑄之直百錢甚多,其面文為直百五銖、背好右有為字者,當系犍為郡所鑄,知蜀之鑄錢不限在一地也。
注:參看前引蜀志劉巴傳注後案語。
●蜀又鑄有傳形五銖錢,則與直百錢并行者也。
錢錄卷五:「顧烜譜謂昭烈鑄傳形五銖,蓋五字居左,銖字居右,仿傳形半兩為之?!?p> 古泉匯利集卷五:「傳形五銖,顧烜董遹兩錢譜俱言蜀漢鑄?!?p> 案:傳形五銖不必為劉備所鑄,當系直百錢行久多弊,故蜀鑄此以救民困耳。五銖二字所以傳形者,蓋自值百錢行,五銖之觀念不清,放變更五銖二字之位置,明五字在左銖字在右之錢,非僅直直百錢之百分之一也。古泉匯利集卷五有蜀傳形五銖圖,茲摹於次以供參考。
●三國時金屬貨幣似不甚通行,而非金屬貨幣則反甚通用。非金屬貨幣如絲織物、谷物、食鹽之類,皆其甚著者也。
魏志曹洪傳注引魏略:「文帝在東宮,當從洪貸絹百匹,洪不稱意?!?p> 案:貸絹百匹,非欲悉以制衣,蓋欲以絹市易他物耳。
魏志田豫傳注引魏略:「豫罷官歸居魏縣,……汝南為具資數千匹,遣人餉豫,豫一不受?!官Y下,太平御覽八百十七引有絹相字。
案:汝南人以絹數千匹遺田豫,與饋以金錢固無殊也。
魏志夏侯尚傳注引魏略:「護軍總統(tǒng)諸將,任武官選舉,前後當此官者,不能止貨賂,故蔣濟為護軍時,有謠言,欲求牙門,當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p> 案:千匹五百匹,謂絹也。
魏志胡質傳注引晉陽秋:「質之為荊州也,威(質子)自京都省之,….:告歸,臨辭,質賜其絹一匹為道路糧。」
案:絹安足為道路糧,質錫威組一匹,蓋備其割截以易日食耳。
全三國文卷四十載毋丘儉報弟書:「今別致絹二百匹,可以供送葬之事。」
吳志孫皓傳鳳皇元年注引江表傳謂何定:「又使諸將各上好犬,皆千里遠求,一犬至直數千匹。」
吳志鍾離牧傳注引會稽典錄:「又揭陽縣賊率曾夏等數千人,歷十馀年,以侯爵雜繒千匹下書購募,絕不可得?!?
案:侯爵及雜繒千匹,正猶所謂金千金邑萬戶矣。
吳志全琮傳:「柔(珠父)當使琮赍米數千斛到吳,有所市易,珠至,皆散用,空船而還。」
吳志朱桓傳:「赤烏元年卒,…家無馀財,權賜鹽五千斛以周喪事?!?
●絲織物中之絹,蓋幾取錢之地位而代之。故如人口價之變動,橘樹之收益,均以絹匹計,
注:參看魏志王昶傳注引任嘏別傳,別傳記人口價由十六匹漲至六十匹。又吳志孫休傳注引襄陽記,記謂李衡估計橘樹之利,每株歲可收絹一匹。
●又如石崇奴券乃模擬王褒僮約之作,而其記奴價則與僮約有錢絹之異,
全漢文卷四十二王褒僮約:「神爵三年正月十五日,資中男子王子淵從成都安志里女子楊惠買亡夫時戶下髯奴便了,決買萬五千?!?p> 全晉文卷三十三石崇奴券:「余元康之際出在榮陽東住,聞主人公言聲太粗。須臾,出趣吾車曰,公府當怪吾家嘵嘵邪,中買得一惡羝奴,名宜勤,身長九尺馀,力舉五千斤,挽五石力弓,百步射錢孔,言讀書欲使便病,日食三斗米,不能奈何。吾問公賣不,公喜。便下組百匹。」
●是至晉惠帝時,錢雖有神之稱,絹尚不失為重要之貨幣也。
案:據魏志文帝紀明帝紀及晉書食貨志,魏文帝黃初二年罷五銖錢,使民以谷帛為市,魏明帝太和元年更立五銖錢。實則在黃初二年前若干年中,谷帛之屬已取得貨幣之資格,在太和元年後若干年中,谷帛之屬并未失去其貨幣資格。魏志晉書所記不過官樣文章耳。又解帛等之具貨幣功用,不僅限於魏之領域。
●三國時金屬貨幣之不甚通行,蓋有二因:一由初期大亂中產業(yè)停滯,金屬貨幣大失其交換效用,一般人有賤金錢貴實物之心理,而谷帛之屬亦遂取得貨幣資格,
魏志后妃傳文昭甄皇后:「彼天下兵亂,加以饑殣,百姓皆寶金銀珠玉寶物,時后家大有儲谷,頗以買之。后年十馀歲,白母日,今世亂而多買寶物,匹夫無罪,懷寶為罪,又左右皆饑乏;不如以谷振給親族鄰里,廣為恩惠也。舉家稱善,即從后言?!?
●一則由惡錢之濫鑄,如董卓小錢、蜀吳大錢之類,使錢幣本身之價值低落故也。三國時之物價,殊鮮見於紀載,茲略舉於次以見一班云爾。
魏志董卓傳:「更鑄為小錢,……於是貨輕而物貴,谷一斛至數十萬。」(袁宏後漢紀卷二十六謂谷一斛至數百萬,誤。)
後漢書獻帝紀興平元年:「是時谷一斛五十萬,豆麥一斛二十萬?!?p> 太平御覽卷三十五引王毅英雄記:「幽州歲歲不登,人相食,有蝗旱之災,人始知采耜,以棗椹為糧,谷一石十萬錢。公孫伯圭(瓚)開置屯田,稍稍得自供給?!梗ㄡ釢h書劉虞傳謂幽部民悅年豐,谷石一千,當系溢美之辭。)
魏志武帝紀興平元年:「冬十月,太祖至東阿,是歲谷一斛五十馀萬錢,人相食,乃罷吏兵新募者」
魏志王昶傳注引任嘏別傳謂嘏「與人共買生口,各雇八匹,後生口家來贖,時價直六十匹。」(被買賣之人口與物無殊)
水經穎水注:「漢以許失天下,及魏承漢歷,遂改名許昌。城內有景福殿基,魏明帝太和中造,準價八百馀萬?!?p> 吳志孫皓傳鳳皇元年注引江表傳:「一犬至直數千匹,御犬率具纓,直錢一萬?!?p> 全晉文卷一百四十五載晉令日:「其上黨及平陽,輸上麻二十二斤,下麻三十六斤,當絹一疋?!梗ㄎ簳r麻價當與此相差無幾。)
以上是兄弟多處翻來的東西,因為畢竟不是專家,又是YY小說,因此不能盡求準確,本書中會以以上的換算標準或比例進行寫作,如有不當,望大家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