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兒》中關(guān)于“守仁格竹”典故的介紹:從小就有為國靖難、做圣賢想法的王守仁,十八歲時開始苦讀朱熹的書,認為那樣能幫他走向圣賢之路。朱圣人用四個字指出了金光大道:格物窮理。意思就是“理”雖然很難悟到,卻普遍存在于世間萬事萬物之中,理無處不在,而要領(lǐng)會它,就必須“格”。至于到底怎么格,那就不管你了,愿意怎么格就怎么格。那么“格”到什么時候能夠“格”出理呢?關(guān)于這個問題,宋明理學的另一位偉大導師程頤給出了明確的答案:“今日格一物,明日又格一物,豁然貫通,終知天理?!敝灰悴煌5亍案瘛?,用心地“格”,聚精會神地“格”,加班加點地“格”,便會“豁然貫通”。這下好了,王守仁就開始“格”上自己家的竹子了,就這么沒日沒夜的“格”,不吃不喝的“格”,雷打不動的“格”,每天呆呆的看著這個有“理”的竹子,終于,王大師被“格”倒了。他第一次產(chǎn)生了疑問:朱圣人的話是對的嗎?這就是中國古代哲學史上著名的“守仁格竹”。后來通過與一位禪師之間發(fā)生的事情,王守仁終于領(lǐng)悟了一條人世間的真理:無論何時,何地,有何種理由,人性都是不能,也不會被泯滅的。它將永遠屹立于天地之間。在歷經(jīng)十九年的痛苦沉浮與掙扎后,在那載入史冊的一瞬,他頓悟出了“理”。簡單理解就是:萬物一體,知行合一。天人本是一體的,懂得道理是重要的,實際運用也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