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州李鑫者,巨富也。性獰惡,好慢神虐鬼。家畜七姬,珍寶山積。
鑫年二十有七,止有一子。時年九歲,性敦厚,衣食必以分人,好百家之學(xué)。鑫常以此為憾。
一日,鑫與其子游山,遇一乞人。鑫蹴之,謂其子曰:“汝之不惠,甚矣,其后必若此也!”
乞人瞠目而視之,曰:“汝之德行,為天地所不齒,必遭報!”遂觸石而死。少間,皮肉盡消,化一骷髏。
鑫大怒,取骷髏,蹲踞之,令吞其糞,曰:“汝食佳乎?”骷髏張口曰:“佳?!?p> 鑫乃大駭,不顧其子,急走,骷髏隨之,滾地如車輪然。曰:“汝之子,吾養(yǎng)之?!?p> 鑫至橋,骷髏不得上。登高望之,骷髏仍滾歸原處。
鑫至家,身如篩糠,妻問其子,不答。面若死灰。遂病,日遺矢,輒手取吞之,自呼曰:“汝食佳乎?”食畢更遺,遺畢更食,三日而死。其妻思子欲絕,又喪其夫,遂吐血而亡。
余人皆散。
后積年,其子攜妻歸家,見滿目蕭然。嘆曰:“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吾父輕慢鬼神,遭此報,天意也。”遂一炬焚之,攜妻歸于山林,人不知其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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