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GDI分基地遷徙,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盡力避免了因為運輸船的海上往返,所形成的時間損耗。
如果5000名幸存者,全都聚集在海岸的另一端,那他們就需要運輸船時刻不停的進行運輸,這才能勉強供給他們的生活所需。
至于現(xiàn)在,移動基地車自動尋找了一處合適的區(qū)域——一處附近有著鐵路的海灘區(qū)域。
從移動基地車的視角來看,它會首先尋找接近晶體礦石、接近人口聚集區(qū)的位置,但這附近沒有明顯的礦物聚集地,人口也都被其他幸存者營地給吸納走了。
資源收集這一塊,首先就已經(jīng)無能為力了。
所以,從退而求其次的角度考慮,它選擇以一處地形平緩、接近海岸、靠近交通樞紐的位置,轉(zhuǎn)換成了建造工廠。
地形平緩,能夠方便建筑的擺放。
接近海岸,能夠更好的接收從主基地運輸過來的援軍。
靠近交通樞紐,能夠更快的收集到其他營地運送過來的補給,以便及時供養(yǎng)生存在分基地當(dāng)中的“外界分隊”人員。
此外,由于它的人口未能達到1萬,所以還不能算作一個“幸存者城市”,所以,也就無法出現(xiàn)“海港城市”這樣的運輸方式。
如果一處部隊能夠接近“海港城市”,那么它們就可以花費一定的資金,大規(guī)模的征集各類船只,再消耗一周左右的時間,集體抵達另一處“海港城市”的位置。
如果達不到這樣的規(guī)模,那就只能先把自己的隊伍拆成一個個小組,再老老實實的生產(chǎn)運輸船,用這些船舶來一點點的運送小組軍隊,直至到達目的地后,再把他們重新集結(jié)起來。
如果,如果林云能夠?qū)⑺壷粮呒壔氐燃墶⒆罡呒壔氐燃墸?級基地、4級基地),那它還可以提供“大型航空港”的功能——花費一定的資金,再用一星期左右的時間,將一個軍團成建制的投放到另一處中級基地(2級基地)的位置。
或者,如果這是一處Scrin基地,那么軍團可以在不花一塊錢的條件下,使用“蟲洞傳送”功能,從一處“閾限之塔”的位置,抵達另一處具備了“閾限之塔”的基地。
而目前,林云的三處“泰伯利亞基地”都屬于初級基地(1級基地),暫且無法解鎖航空港功能,并且,由于三處基地都沒有控制1萬人以上的海港城市,所以也都沒有能力進行遠洋運輸。
雖然Scrin基地由于完成了第一個支線任務(wù),所以獲得了一個“閾限之塔”,但獨木不成林,在沒有建造第二處閾限之塔的情況下,林云暫時不能夠使用“閾限之塔”提供的“蟲洞傳送”功能。
綜合來看,以這一處“GDI2號分基地”的運輸條件來看,它也僅能依靠林云制造的運輸船隊,或是利用幸存者的交通設(shè)施了。
雖然仍舊不甚理想,但這算是能夠較好銜接“聯(lián)合營地”與主基地的一處前哨樞紐了。
從偵察衛(wèi)星的角度來看,這處分基地的位置,似乎坐落于“郊區(qū)營地”與“半島營地”之間,所以同時能夠銜接沿岸海港與鐵路列車。
無論“半島營地”是用船只這種手段向它輸送食物,又或者是利用汽車或是鐵路等手段,都能夠讓它更快的接收到食物。
與此同時,一旦相鄰的幸存者營地遭受威脅,那它也可以及時的輸送援軍,利用一直快速的機動部隊,解除中小規(guī)模的入侵威脅。
更何況,如果把這4000人口放在“聯(lián)合營地”附近,那就可以大大緩解“NOD”營地中的食物供給壓力——一次海域航行的糧食運輸船,足以支持他們相當(dāng)長的生活供給了。
不求能夠靠著這個位置一步登頂,但可以憑借這處前哨,為以后的基地發(fā)展打下夯實的基礎(chǔ)。
當(dāng)然,前置基地的代價,那就是基地也將成為一個暴露的目標,也將面臨未知勢力的威脅。
也將導(dǎo)致海岸兩側(cè)的基地,將陷入雙線作戰(zhàn)的境地——
在主基地這邊,由于變異蚊蟲的巢穴尚未毀壞,所以它們依舊在滋生、在蔓延,一旦它們的數(shù)量再度增長到某個臨界點,就會再度發(fā)動突襲。
在海灘這邊,由于較為臨近“郊區(qū)勢力”,那它難免也會遭受一些尸潮的侵擾,或是被那股未知的幸存者勢力所劫掠。
這都是需要堤防的敵對勢力,都算是需要警惕的防守壓力。
而且,考慮到雙方來往的旅程中,至少會花費半星期至一星期的時間,所以林云勢必需要在兩側(cè)基地的位置,各維持一支常備軍隊。
這不能是把一支軍隊給拆成兩支軍隊,而是必須去組建出兩支功能、用途與規(guī)模都大致相當(dāng)?shù)年犖椤?p> 就像是坦克、步槍兵、與防空步兵,在聯(lián)合作戰(zhàn)的時候,他們倒還可以形成完善的火力組織,能夠應(yīng)對一大部分的敵人。
可一旦讓他們前后脫節(jié),或是把這三種混編的軍團,分割成為三個單獨的隊伍,那他們什么就都不是,能夠被輕易解決。
最終,一旦經(jīng)營不慎,就可能陷入拆東墻補西墻的困窘局面,甚至被分割瓦解、各個擊破。
這樣一看,“外界分隊”的糧食壓力減少了,但防守壓力倒是增大了。
而且,由于《共同防御協(xié)定》所規(guī)定的義務(wù),林云還需要支援附近的幸存者營地。
就算林云拋開GDI的人道互助,選擇眼睜睜的看著其他幸存者營地被一個個的攻破,也需要考慮在它們相繼滅亡之后,僅存下來的自己,是否需要遭受更多的防守壓力。
以及在他們滅亡后,自己承載著大批“外界幸存者”的基地,又該從哪里尋找食物來源。
不過想想也是,如果他們能夠具備強大的軍事實力,能夠輕易防守周圍的入侵勢力,那他們也不需要向林云發(fā)出《共同防御協(xié)定》的請求了,也就不需要持續(xù)不斷地為林云白白輸送食物了。
這畢竟算是雙方各取所需的結(jié)果,也沒辦法向他們所求太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