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案件(1)
“大家好,這里是深夜廣播節(jié)目,本人梓秀,能在這里與大家相遇是我的榮幸?!?p> “本廣播致力于滿足大家需要,無論是當年的未解謎團還是詭秘事物應有盡有,便是靈異題材也可作為彩蛋出現(xiàn)。”
“本廣播題材憑自己一人實屬不易,若大家有自己的奇妙經(jīng)歷也可告訴于本主播?!?p> “當然,此辛普森非彼辛普森,繼上次的善良的極惡之人,這次大家可以猜猜這次的成就是什么。”
?。ü适麻_始咯?。?p> 聽到了嗎?喪鐘為誰敲響,烏鴉為誰哀唱,鳥兒為誰停下翅膀。
聽到了嗎?“世紀審判”開始的聲音傳播,象征權(quán)力的錘子已然敲下。
聽到了嗎?鎖鏈為誰而戴,摩擦的聲音是在消磨罪惡還是在嘲弄他人。
咚!“權(quán)力”敲下,有罪之人無罪釋放,無罪之人遭受無妄之災……
今天的故事來自于m國,這個地方以和平之名使人們口口相傳,但發(fā)生了人們想象不到的案例。
在這場審判結(jié)果出來的時候,全國都宛如窒息般停頓下所有事務。
無論是總統(tǒng)還是國務卿,亦或者是影響力頗深的人物也都停下手中事務。
整個國家都在守著電視臺、廣播或者收音機,只為聽到審判結(jié)果。
數(shù)千名警察圍在法院樓下,包圍圈之大,聞所未聞。
一億四千萬m國人民關注著這個話題。
如此之大的規(guī)模,使人難免會想到:應該是一個殺人如麻的殺人魔落網(wǎng)受罰了吧……
故事開始于1994年6月13日,晚上12點左右。
人們因為一條狗而發(fā)現(xiàn)了兩具尸體,這兩具尸體分別是布朗以及高曼。
這兩具尸體被人發(fā)現(xiàn)刺死在布朗的家中,并且有一個疑點,當時布朗的兩個孩子還在二樓睡覺。
不過他們表示自己睡熟沒有聽到任何擊打或摔倒的聲音。
警局接到報警后,立即采取行動,經(jīng)過初步調(diào)查,這只狗是布朗養(yǎng)的。
匪夷所思的是,這只狗到底為什么出現(xiàn)在外面?
有人猜測,可能是主人將狗放出去玩,沒有多在意,但當時主人卻遇刺了。
這一觀點乍一聽沒什么奇怪的,但死的可是兩個人啊,而且傷痕貌似只有刀傷。
傷痕很相似,初步判斷是個人作案,但殺一男一女兩人依舊十分困難。
更何況遛狗的話,主人都不會放心交給狗子一人的。
除非是主人隨后也要出門或者有人登門拜訪不方便狗子進來。
但毋庸置疑的是,多半是熟人犯案,只有熟人才可能在二人沒有懷疑的情況下下手。
警察隨后展開深入調(diào)查,先是調(diào)查了鄰居,鄰居在調(diào)查中邊抹眼淚邊說:
“我在10:15分左右聽到了狗叫,附近養(yǎng)狗的人不多,況且狗叫聲很大,我便以為是鄰居家的狗?!?p> “但轉(zhuǎn)念一想,他們家還算不上品行惡劣,他們應該會阻止狗繼續(xù)叫?!?p> “但接下來那條狗仍然不停的吠叫著,我便出門查看了,結(jié)果就發(fā)現(xiàn)了。。?!?p> 還沒說完她便掩面而泣。
借此警察將證據(jù)一一歸類。
第一次:
人證:犯案時間大概在10:15到10:40之間,兇手時間緊迫。
推論:熟人犯案,布朗家為第一案發(fā)現(xiàn)場。
嫌疑人:辛普森
隨后警察開始調(diào)查主要嫌疑人,畢竟他是唯一一個與被害者兩人都有關系的人。
經(jīng)過調(diào)查,辛普森的資料也逐漸明朗。
辛普森:1947年7月9日出生于m國新金山。原是m國m式的橄欖球運動員,被譽為橄欖球職業(yè)比賽的最佳跑衛(wèi)。曾擔任過影視和體育明星,并且是體育評論員。
身份顯赫,讓人不禁覺得懷疑錯了人,要說他也沒有什么作案動機,事業(yè)完美,愛情美滿,要啥有啥,基本生活不愁衣食。
他本人是一名黑人,他一直試圖讓人忘掉他的膚色,不希望有歧視。
他為此糾正口音,住進白人社區(qū),娶白人妻子,這個妻子便是布朗。
經(jīng)過深入調(diào)查,警方發(fā)現(xiàn),辛普森曾多次家庭暴力布朗,展現(xiàn)出暴力行為。1992年,布朗無法忍受辛普森的家庭暴力,與辛普森離婚。
并且布朗在撫養(yǎng)權(quán)上取得勝利,帶走了兩個孩子。
但這也成為了辛普森決定殺人的動機之一,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作為其他男人的孩子。
但辛普森到也算“癡情人士”了,據(jù)知情人士透露,辛普森在離婚后多次來到前妻家中。
不僅不請自來還想要擅自闖入,并威脅布朗。并且在布朗和現(xiàn)男友高曼約會時進行偷窺和恐嚇。
警方十分懷疑這是因為自己被綠而進行的情殺案,但事實還...真就是這樣。
要這樣解釋其實不太準確,當時高曼和布朗雖然是曖昧對象,但他們二人都沒承認。
更何況是在辛普森和布朗離婚后進行的,而且辛普森本人也與另一名女性黛爾不明不白。
因此在警察的推論下,這起案子的動機已經(jīng)漸漸明朗起來了。
因為辛普森強大的控制欲和占有欲以及自尊心不允許他的妻子與其他人染指,甚至包括前妻!
當然不能因為一個作案動機就下令抓捕他,畢竟人家的名氣還擺在那里嘛。
所以經(jīng)過警方一再調(diào)查,案件有了新突破!
警方認為辛普森還有充足的作案時間。
當晚9:45分,辛普森與他的朋友kaelin回家后就回到各自的房間,不再出門。
根據(jù)他當時的行程,他必須趕到洛磯機場趕上飛機前往阿爾汗參加會議。
?。ㄆ婀值狞c開始浮出水面了,一件件證據(jù)也會像連接在線上的珠子一樣出現(xiàn)。)
于是辛普森的司機Park于10:25抵達辛普森的豪宅大門前,于是他下車按了門鈴,但沒有回應。
Park內(nèi)心很疑惑但也沒有放在心上,畢竟人家名氣大,事務繁忙應該的。
于是Park等了一會又打了電話給他,但一直沒有人接。
Park更疑惑了,內(nèi)心想到:馬上就趕不上了啊,辛普森先生到底在干什么呢?
一直到10:50依然沒有任何回應……
同時kaelin聽到臥室附近傳來三聲巨響,于是他出來查看一番。
此時司機Park也看到了一位身型酷似辛普森的人從房子的車道走過。
?。ù藭rkaelin以及辛普森同時出現(xiàn),也證明當時Park不可能看岔眼。)
那位像辛普森的人進入了房間,此時辛普森房間的亮起,并且司機也收到了辛普森發(fā)來的信息。
他本人說他自己睡過頭了,當然這很難讓人相信。
不過到現(xiàn)在有一個疑點,Park按門鈴的時候kaelin為什么沒有聽見?
據(jù)本人回答說:“當時我在打電話,難免聽不到門鈴。直到聽見重物落下才出門?!?p> 說實話,打電話聲音也不會太大,盡管疑點重重,但后續(xù)證明了kaelin沒有任何嫌疑也就只能當他是對的了。
第二次:
人證:證明晚上9:45到10:50辛普森都是獨自一人行動,沒有任何人見到他。
地理勘察:從辛普森家到布朗家坐車僅需五分鐘,時間充足。
推翻:第一案發(fā)現(xiàn)場不是布朗家中(小孩沒有聽到聲音,兩家往返路程五分鐘時間符合)
推論:辛普森完全有作案時間和作案動機,僅差作案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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