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不殺原則
林肯的死無疑在整個哥譚引起了巨變。引起巨變的最重要原因是,以前罪犯活動不管怎么頻繁,都還是在暗地里,而這一次,他們直接明目張膽地干掉了一個公眾人物,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公眾人物,市長的競選候選人。
這有很濃重的直接和政府警局挑釁的意思了,我直接騎你臉上,你又能拿我怎么辦?我就是這么囂張,你們又奈我何?
這是第一。第二是因?yàn)榱挚鲜且粋€非常成功的演說家,特別能夠俘獲民眾的心。他知道,民眾的最基本訴求,他知道民眾最需要什么。
這是奧斯瓦爾德比不了的,雖然奧斯瓦爾德才華橫溢,也似乎很懂演講,但未若林肯來得真實(shí)。最起碼,他蓋不了臉上的那一絲虛偽之氣。
所以林肯最能獲得民眾的支持,而這樣一個人,被暗殺了,當(dāng)然毫無疑問會引起眾怒。
因?yàn)榱挚纤劳龀霈F(xiàn)的重大變故,選舉議程被暫停了。
而戈登這幾天則忙于各種演說,他要去安撫哥譚民眾,無論是他自己想,還是警局那邊的壓力要求他這么做。還好在他的不斷努力之下,哥譚還是平靜了幾分。最起碼民眾的抗議也變得秩序了很多。他的努力沒有白費(fèi)。
還有哈維·丹特,也在積極的聲援他。哈維·丹特比戈登更會演講,他生來似乎就是一個非常出色的演說家。不像戈登,是被逼的一步步有現(xiàn)在這樣的演說能力的。
戈登當(dāng)然知道,他這番有別的用意。哈維與自己不同,他更加的激進(jìn)。這一次,就是他拉攏民意的最好機(jī)會。他的資質(zhì)很年輕,當(dāng)助理檢察官僅有三五年時間。然而,這短短的幾年時間內(nèi),他就做了大量的事,在哥譚民眾的心里已經(jīng)有了不低的地位。
與他形成對比的,哈維·丹特的主檢察官在民眾心里是一個無能的人。這一次,哈維想要的當(dāng)然是主檢察官之位。如果能夠拿到,那無論是對巴恩斯的彈劾提案,還是其他的什么東西,他都有足夠的話語權(quán),而不是現(xiàn)在這般被動。
所以,在有悼念林肯的集會或者一些其他活動,他都有參加。哈維·丹特絕對是個非常精明的人。戈登心里如是想道。
而讓戈登特別引起注意的另外一個人,就是布魯斯·韋恩。他在隱秘行蹤多日后,又在公共場合露面,宣布成立了一個新的基金會,“林肯悼念基金會”?;饡_始募集捐款,并將捐款基金首先用于對林肯的紀(jì)念,以及哥譚的民生。
當(dāng)然,公眾對布魯斯·韋恩的評價(jià)一直是兩極的,有的人稱贊他的善意,有的人認(rèn)為此舉只是給自己博流量。戈登也出席了他的基金會成立儀式。
不知為什么,此人總給他一種感覺,就像他帶著面具一般,總是看不破。這次接觸,包括之前與他的接觸,給戈登的印象都是如此。
戈登搖了搖頭,也許自己想多了。
……
夜,蝙蝠洞。
布魯斯當(dāng)然沒有睡覺,他也不可能睡得著。這幾天他想了許多。他也想明白了許多。他從來就不缺乏對一件事的哲學(xué)思考能力。阿福的那些話在他腦內(nèi)不斷重復(fù),他一直在思考自己從小到大以來的所作所為,以及阿福說的,自己侮辱的最初的信念。
他想明白了,阿福的話是對的。非常的對。他感謝阿福提醒了他,讓他想明白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蝙蝠俠是正義使者,而不是為復(fù)仇而生。哥譚不缺乏復(fù)仇者,而缺乏引領(lǐng)它走向光明之人。
對他來說,他當(dāng)然可以選擇繼續(xù)復(fù)仇,但那就是在侮辱自己的信念。有遠(yuǎn)比復(fù)仇更重要的事,那就是接下他父母畢生都在做的事,繼承他們的信念,讓哥譚更好。那就是自己所尋求的正義。
然而,他父親失敗了。只是通過各種基金會以及高湛的醫(yī)術(shù),很明顯是救不了哥譚的。所以哥譚才需要蝙蝠俠。
他為了復(fù)仇殺幾個罪犯,這不會把哥譚變好,只會把哥譚變亂。因?yàn)楦缱T不是正常的城市,打著正義旗號行兇惡之事的人,可太多了。誰知道他們哪個是罪犯。
因此,布魯斯思考再三,他想到,把自己和其他那些所謂“正義使者”區(qū)別開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自己與他們不同。自己不是罪犯。
他的所做所為很多與罪犯一樣,也在觸犯法律,也在法律之外。他要抓捕罪犯,行私刑,終是無可避免的。因?yàn)楦缱T正常,它就不需要蝙蝠俠行私刑。哥譚不正常,那才會有他,才會有蝙蝠俠。
他調(diào)查跟蹤,那就侵犯公民的隱私權(quán)。更不用說他可以直接通過蝙蝠洞的設(shè)備,直接監(jiān)視哥譚的大部分人。他幾乎無時無刻,都在侵犯其他公民的權(quán)利。
他打傷人,便是傷害罪。他若殺了人,那便是剝奪了公民的生命權(quán),就是殺人罪。還有其他的諸如爆炸罪之類的重罪,他也避免不了的在犯。
那他與罪犯的區(qū)別到底在哪?他與罪犯何異呢?自己又是否會墮落成為他們?
很簡單,他得有底線,這條底線得足夠清晰,框住自己,限制自己,避免自己墮入犯罪的漩渦,變成真正的罪犯。阿福有一句話提醒了他,“復(fù)仇的殺戮一旦開始了,就如濤濤江水再也止不住了。”
這句話用在別人身上也許不對。但用在他的身上,就太準(zhǔn)確了。阿福太了解自己了,所以他才會對自己這么說。
蝙蝠俠了解自己,他心里有多么大的一股殺戮的沖動。他親眼看著父母死在犯罪巷,他無時無刻不想把那個人渣撕碎。他對罪犯的痛恨,是別人難以想象的。這股痛恨變?yōu)榱诵拍睿沃叩浇裉?。但如果不止住這一股沖動,這也可能會毀了他。他也不知道自己會變成一個什么鬼樣子。
與阿福的爭執(zhí),他自己想起來都后怕,還好阿福攔住了他。
他如果偏執(zhí)起來,別人很難攔他。就連最親近的阿福,都差點(diǎn)與他動手。阿福也很難攔住他。但有一個人可以攔住自己,那就是他自己。他的偏執(zhí),也使得他一旦給自己設(shè)了底線,那那條線也會偏執(zhí)的攔住自己,變得牢不可破。
他要給自己設(shè)一條線,框住自己,避免自己徹底變成罪犯,避免自己墮落為腐朽。
那條線,叫不殺原則。
在諸多人的正常權(quán)利中,有一個權(quán)利那么的至高無上,是一切其它權(quán)利的基礎(chǔ)。沒有它,所有的其它個體權(quán)利,都沒有意義。它便是生命健康權(quán)。
這個權(quán)利對個體生命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這,也最適合作為他的底線。他傷人,但他不殺人。
不殺原則的意義不僅于此。它除了框住自己,也可以讓別人看到,他與其它罪犯的區(qū)別。它會成為蝙蝠俠的符號,最終引領(lǐng)哥譚走向光明,直到,哥譚不再需要蝙蝠俠。
他有底線,這就讓他不再是無限制的行私刑。這可以讓媒體看到,最重要的是讓身為公權(quán)力機(jī)構(gòu)的警方看到。這,也許可以讓他與警方不敵對。讓他日后與哥譚警方的關(guān)系,變得不那么緊張。這可以非常便于他的行動。陷入兩線作戰(zhàn),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最最重要的是,罪犯的終極審判權(quán),還是落到了法院法官手里。這不僅是一種程序正義那么簡單。
法律就是解決民事糾紛和懲罰犯罪的一把最標(biāo)準(zhǔn)的尺子。它就是最權(quán)威的。個體終不能凌駕在公權(quán)力上面。而蝙蝠俠終只是不得已的產(chǎn)物。
自己把審判權(quán)交出去的好處是,讓民眾知道,法律還在,哥譚還有救。
蝙蝠俠自己也相信,哥譚一定也還有救。他還看見了林肯,哈維,戈登這樣的人在奮戰(zhàn)。他還看到了,民眾的無限力量。哥譚還有救,哥譚終會驅(qū)散陰霾,迎向陽光。
只要哥譚沒有完全墮落的一日,他就得有原則。
那個原則,叫不殺。此刻,確立,不破。
漠影云鵬
這章我嘗試對不殺原則做一個解讀,這章就是我最認(rèn)可的解釋。最后,你認(rèn)為蝙蝠俠不殺重不重要,都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