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訛詐
女騙子……不,死者,嚴(yán)大娣,家住石湖附近,有父母一雙,兄弟姐妹一堆,聽聞她遭難后,一大家子人呼啦啦前來圍住了縣衙,你一句我一句,說得路少琛頭腦發(fā)脹。
“我說了你們女兒的死跟我沒關(guān)系!”他在一堆人的簇?fù)硐?,聲音何其微弱?p> 一大姐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說:“若不是你昨日趕跑了她,她何至于露宿郊外被野獸襲擊?荀大人你要說句公道話,為我們小民做主啊……”
“我……”荀鶯本欲發(fā)言,看向路少琛,“少琛,還是你說說,到底怎么回事?”
路少琛便只得一五一十地將昨日遇見那嚴(yán)大弟的事給說了,說她年年靠“賣身葬父”來木瀆騙錢,他這才把她趕走,誰知晚上她還流連在郊外,竟遭到了野獸襲擊。
荀鶯聽完,心里有了論斷,她揚手止住路少琛的話頭,向那大姐道:“你要本官替你們做主,可不知你要我替你們做什么主呢?”
“大娣反正已經(jīng)死了,人死已矣,追究下去沒什么意義,但是,”那大爺一抽鼻子,歪著嘴道,“大娣出這個事確實縣衙趕人在先,按照前因后果,縣衙是要負(fù)責(zé)任的!”
荀鶯淡淡地問:“還請這位老丈直言,縣衙要怎么負(fù)責(zé)任?”
“也不是要縣衙負(fù)太大的責(zé)任,死者為大,大娣的喪事總要辦的吧?冤有頭債有主,路捕頭不出一點銅鈿不好意思的歪!”
說罷作出一個要錢的手勢。
這種架勢,荀鶯以前在北方可見得多了,南方也不是沒有,只是沒想到今日會又碰上。她嘆口氣:“少琛昨日趕人,縣城里不少人都親眼見得,當(dāng)時你女兒確在行騙,但行騙未遂,少琛阻止她繼續(xù)行騙,是符合法律的,他并沒有做錯。于情于理于法此事都與縣衙無關(guān),談何賠償。死者現(xiàn)在已被吳師傅帶去殮房,等他驗證完死者的死因自然會把尸體交給你們。若不滿意可上告蘇州府衙,趙大人自會定奪。”
路少琛一聽荀鶯站在自己這頭,瞬間有了底氣:“啊對!你們不要再胡攪蠻纏,不然小心我以訛詐衙門罪論處,把你們統(tǒng)統(tǒng)抓起來!”
其實并沒有訛詐衙門罪這一條,這是他現(xiàn)編的。不過這威脅挺有用,老百姓嘛,還是怕衙門的,嚴(yán)家人一看訛不到銅鈿,便也就散了。
……
“我的小丁丁呢?”
小鳳進(jìn)了吳師傅的殮房,吳師傅在對嚴(yán)大娣的尸體仔細(xì)查驗,沒工夫管她:“在那里,自己看。”
丁丁被關(guān)在籠子里,看到她來便沖她急切地叫了好幾聲。她摸摸丁丁的貓貓頭:“丁丁,你怎么圓了?是吃了豬肉就變成豬了嗎?”
吳師傅道:“不是,它什么都吃,最近吃得太多,單純地胖了!”
現(xiàn)在他們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了,丁丁吃了什么就可以短暫地變化成那個東西的樣子,比如它吃了一只老鼠,就會有一部分軀體變化成老鼠的肢體一段時間,但總體來說,它還是做貓的時間更長一點。最近兩天它甚至連一點變化都沒有了,好似徹底穩(wěn)定了下來。
“胖丁丁胖丁丁,”小鳳rua了它幾把,提議道,“它越來越像一只真正的貓了,那干脆我把它抱回去,反正它也不惹事……”
吳師傅忙喊住她:“哎哎哎,這不行!它現(xiàn)在不惹事,不等于以后也不惹事?。∷吘共皇钦娴呢?,再觀察一陣吧……”說罷,他又低頭研究那被咬掉頭的女尸,連聲懷疑:“奇怪啊,不可能吧……”
“什么不可能?”小鳳也捏著鼻子湊過來,“這個是?”
“今早上送來的尸體?!眳菐煾档馈?p> “那她的頭呢?”
“被野獸咬掉啦!”吳師傅指向傷口,“看,能造成這個傷痕,說明那只野獸很大,嘴巴也很大,一口就咬掉了這女子的頭……”
小鳳看向丁丁,猛然想起丁丁一口咬住了她的手……
“吳師傅,難不成是丁丁昨晚偷溜出去……”
“這沒可能,我昨晚一直在這里看書,中途還給它添了一碗水?!?p> “哦……”小鳳便放下心來,“那到底是什么野獸干的呢?”
“所以,我就說奇怪嘛,”吳師傅用放大鏡仔細(xì)觀察傷口,“因為蘇州這邊,沒有野獸能有那么大的口可以一口咬掉人的頭。就算有,這類野獸一般一口下去也不會只咬掉人的頭,因為頭沒有肉,吃了填不了肚子。按照動物的行為來說呢,只咬頭是不可能的。”
“那就是怪物!”小鳳又提出了一個可能,“同慧養(yǎng)了一缸子的小怪物,說不定那天混亂,跑到了幾只,在幾天內(nèi)那些小怪物長大了,就跑到郊外去抓人吃!啊,我覺得我說得太有道理啦!”
吳師傅隨口附和:“也不是不可能……不過就算是怪物,他們留下這個人的身體不吃,光吃個頭干什么呢?”
“說不定他們喜歡吃人腦子?!?p> 小鳳本是無心一言,卻令吳師傅大有啟發(fā)。
“啊,對……”他立刻看向籠子里的丁丁,“那它吃了那個頭,會不會就是為了變成那個人呢?”
……
隔日,木瀆報社的報紙新登了一個消息:幾個月前那種能變?nèi)诵蔚墓治镉殖霈F(xiàn)了,這一回恐怕是它的同類,請城中百姓一旦發(fā)現(xiàn)看起來可疑的人士一定要及時上報縣衙!
然而,大多數(shù)的人對這類通告不屑一顧,他們翻過一頁,直奔最感興趣的板塊。
“什么?!縣衙現(xiàn)任捕頭路某仗勢欺人,害死良家婦女嚴(yán)某,還為難死者家屬……”路少琛氣勢洶洶地沖到大街上朝來來往往的街坊鄰居喊道,“這誰寫的!”
但眾人只向他投以側(cè)目,并無一人真正愿意搭理他。
“這是……胡說八道!”他撕破報紙,“我哪有!我哪有!我秉公執(zhí)法是為了保護(hù)大家不被她騙,怎么一個騙子倒成了良家婦女,我認(rèn)真做事的反倒落人口舌?有種的以后你們被騙了別來縣衙,統(tǒng)統(tǒng)活該!”
他渾然不知自己的這番話將為自己帶來什么——他再一次被人拿住了話柄,隔日,報紙上又這么寫:“公門之人當(dāng)街斥罵:受騙上當(dāng)者皆為活該!”
又過一天,又寫:“匿名人士聲稱縣衙捕快路某曾利用公職之便猥褻良家婦女……”
全城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那些是假的,怪也只能怪路少琛平日確實嘴賤,有些話他以前是有說過,而有些話是添油加醋,只是他現(xiàn)在無暇顧及也百口莫辯,因為再過一日,報紙上這么寫:“震驚!公門中人每日不務(wù)正業(yè),竟是在做這個……調(diào)戲良家婦女未遂,害其自殺,路某毫無愧色,理當(dāng)以死謝罪!”
終于,七天后,路少琛不敢上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