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以竹制品售賣的想法只是張然在發(fā)現張翠兒編織的竹籃不錯之后,臨時起意的一種嘗試而已,成了固然皆大歡喜,就算不成功,也有魚籠捕魚的法子墊底,最起碼不會讓大家白忙活一場。
不過,張然也知道,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學會了捕魚的法子,以后抓到魚的幾率只會變得越來越小。
而且,為了將“好人”做到底,讓大家都能抓到魚,共享這份收益,張然現在已經有意識的減少自家新增魚籠的數量。
未來張然打算將魚籠的數量穩(wěn)定在一百一二十個左右就可以了,再多的話別人就沒得抓了。
不過盡管如此,以清水河的流量來說,未來也根本無法支撐眾人以此養(yǎng)家糊口,最多也就只能每天撈上一點魚,滿足一家?guī)卓谥粘K瓒选?p> 如果真的想要靠這種捕魚之法賺錢,就只能到更遠的如渭河,灞河之類的大河附近去了。但是,大河離他們張里這里又太遠了,每天來回太耗費時間了,得不償失。
總得來說,魚籠捕魚只能讓張里的父老吃上魚肉,并不能使他們發(fā)家致富。
所以,張然必須盡快找出一種適合普羅大眾,而且不會引起權貴們覬覦,又能讓張里的鄉(xiāng)親們受益的賺錢法子才行。
不然的話,等到這股魚籠子掀起的熱潮褪去之后,張然在族內建立威信,穩(wěn)固基本盤的想法可能就要落空了。
本來張然之前弄出來的豆腐就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如果將賣豆腐的制作之法傳授給族內父老們,將張里打造成一個以生產豆腐為主的“豆腐村”的話,無疑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但被劉陵那么一搞,豆腐顯然已經見不得光了。
而且,因為上次賣豆腐出了事,差點沒被劉陵給殺掉,以至于張然到現在還有點心有余悸,所以很多方法以及“新發(fā)明”張然現在都不敢顯露出來。
弄個豆腐都差點被人弄死,若是把“肥皂”“玻璃”之類的暴利產品給造出來,拿去販賣牟利,還不得被人把骨灰都給揚嘍?
劉陵的當頭一棒給了張然以刻骨銘心的教訓,讓張然清醒的意識到,現在他生活的時代已經不是后世那個法律健全的和平年代了。
在這種上層權貴們主導一切的年代,普通百姓以及普通的商人,就算有再多的錢,再多的財富,在那些“肉食者”眼中,也不過是腳下的草芥,待宰的豬羊而已。
對方想要什么時候殺你吃肉,只取決于對方的胃口如何,與你自己的主觀意愿并沒有任何關系。
在對方看來,殺豬吃肉難不成還需要去問問豬同不同意嗎?可笑。
其實真正深入的了解了現在這個社會的各個階層的現狀之后,張然才忽然明白,其實劉陵這種人還是那種比較好對付的,對方有個“名滿天下”的大賢劉安做父親。是以可以用“道德綁架”威脅對方,迫使其就犯,屬于那種可以“欺之以方”的類型。
真正難對付的,也是最兇狠,最殘暴,最不講“規(guī)矩”的,卻是地方的豪強以及其中的“土豪劣紳”,他們才是張然這種普通百姓頭頂上最大的一座大山。
張然依稀記得,建國前,教員在湖南老家調研的時候,就曾經指出過,對于佃戶,小自耕農等貧民而言,真正讓他們最痛恨的,其實并不是那些大地主,反而是那種剛剛發(fā)跡的小地主,暴發(fā)戶。
為何會如此呢?
因為大地主們已經過了最初也是最血腥的原始積累階段,他們的財富最少也傳了一兩代,他們的需求也從最初的快速聚集財富,變成維持當下富貴綿長,穩(wěn)固自身社會地位。所以,大地主們往往比較重視自身家族在當地的社會聲望,一般不會過度的壓榨附庸的佃農,反而“有時”會在對方困難的時候施以援手。
當然,這么做的原因,也并不是對方有多“仁慈”,其目的也只不過是讓你子子孫孫永遠為他干活罷了。
而那些小地主們,因為剛剛完成轉身,躋身于地主之列,所以他們尚處在財富積累的初級階段,而且因為最了解底層民眾的現狀,壓榨起百姓來,手段各式花樣百出,如“驢打滾”之類的高利貸都只是小意思而已。
真正能夠體現“土豪劣紳”們手段殘酷的一面,還要數大家比較耳熟能詳的,“半夜雞叫”的故事。
而“半夜雞叫”的主人公周扒皮,就是那種剛剛發(fā)跡手里只有幾百畝地的小地主“爆發(fā)戶”,這種家伙能夠想出“半夜學雞叫”逼迫長工半夜三更給他干活的損招來。其行事之荒唐,手段之冷酷,讓人啼笑皆非的同時也不禁不寒而栗。
若是面對這種不講“道德禮儀”,只追逐利益,而且為了聚斂財富無所不用其極的“土豪劣紳”,張然就算再能言善辯,也無濟于事??!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財帛動人心??!還是要仔細的考慮一下才行?。 ?p> 對于現在那些地主豪強以及其中“土豪劣紳”會不會因為眼紅自己的生意賺錢而動了強取豪奪,乃至殺人奪貨念頭?
張然絕對不吝以最大的惡意來揣測他們。
所以,在尚未徹底收攏張里族人的“民心”,完成“基本盤”建設,擁有足夠自保的實力之前,張然是絕對不會搞什么肥皂,玻璃之類的奢侈品,暴利品的。
“什么東西既能賺錢,又不引人注目,同時還能夠帶動族人們一起致富呢?”
“餅餌,麥飯,甘豆羹。豆子能做出豆腐,那么麥子也能做成饅頭來賣錢啊!”張然沉思了良久,忽然想到,鼓搗一下麥子,蒸點饅頭賣錢,或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麥飯﹐磨麥合皮而炊之。”現在的人常吃的麥飯,都是連皮帶麥子一起煮的,味道比水煮黃豆做出的的豆羹還差,一般貧民百姓都不吃,只有下等奴隸才會以麥飯為食。
若是張然能夠將饅頭提前搞出來,絕對是能夠賺錢的。
而且,小麥現在地位尷尬,乃是五谷之末,一般都是給奴隸吃或者喂牲口的東西,權貴們看一眼都嫌臟...更別說去吃這種“下等食物”了。
若是張然將麥子磨成面粉,做成饅頭之類的食物,一般權貴們就算知道了這東西或許味道不錯,八成也會因為面子,而對其棄之如敝履的。
這樣一來,豈不是就能在賺錢的同時,最大程度的減少來自權貴們的“注視”,為張然贏得足夠的發(fā)展時間了?
更重要的,饅頭這東西好像是東漢末年諸葛亮發(fā)明的吧?距今最少也有大幾百年時間,完全不用擔心像豆腐那樣“撞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