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改變個名字之外,什么都不曾改變。
那這種行徑是錯誤的嗎?其實并不是,王國法令寫的很清楚,給予者跟被給予者屬于對等的合作關系,
打個比方,A跟B是朋友,A要把一塊寶石以一枚銅幣的價格賣給B,這屬于他們個人的有效合作,只要AB雙方都愿意,就不算觸動王國的法令,
而這,意味著有很多空子可以鉆。
而在貴族之中,還能算好人的那種。
也只是從矮子里面挑...
除了改變個名字之外,什么都不曾改變。
那這種行徑是錯誤的嗎?其實并不是,王國法令寫的很清楚,給予者跟被給予者屬于對等的合作關系,
打個比方,A跟B是朋友,A要把一塊寶石以一枚銅幣的價格賣給B,這屬于他們個人的有效合作,只要AB雙方都愿意,就不算觸動王國的法令,
而這,意味著有很多空子可以鉆。
而在貴族之中,還能算好人的那種。
也只是從矮子里面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