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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書治要精華錄

第15章

    漢書治要(二)

  【原文】故婚姻之禮①廢,則夫婦之道乖②,而淫僻③之罪多;鄉(xiāng)飲④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爭斗之獄⑤繁;祭祀⑥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眾;朝聘⑦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陵⑧之漸起。

  【注釋】①婚姻之禮:婚姻的禮節(jié)。古代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②乖:反常,謬誤。③淫僻:亦作“淫辟”。放蕩淫亂。④鄉(xiāng)飲:古代嘉禮之一。指鄉(xiāng)飲酒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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