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后的日子里,戈德都是都在演鄭紹秋的替身,雖然演鄭紹秋的替身對于別人來說那等于至走了狗屎運了,
但是對于戈德來說也就是多相識一些人罷了,還有就是蠱惑一下別人,不然你什么都不知道,突然什么都會了,那別人不把你解刨了才怪,
話說回來誰也不想為別人做替身,畢竟出名了誰知道你,干的累死累活的,最后不管自己屁事,
阿德這,日子看你個方面都很出色,在片場,h
王天霖對戈德說道,剛開始他對戈德,是不太滿意的,畢竟一個剛入行沒多久的人,能行嗎,雖然之前他很看好戈德,覺得戈德還是的歷練歷練,
不過在這些日子里,戈德不管是演技還是什么的,那都是樣樣精通,就是比起鄭紹秋來那都是有過之而不及,讓王天霖知道了什么是天才,
戈德婉言的說了聲,還是天霖叔指導的好,花花轎子人人抬,對于戈德的謙虛王天霖很是滿意,不急不糟,不自滿,要是那些愣頭青那早鼻子翹到天上了去了,那樣的人最是別人看不起的,也是沒出息的,
我聽別人說你最近在一直寫說說是嗎,說完王天霖一臉好奇的樣子看著戈德,
戈德聽見王天霖問自己小說的事,下次就知道坑定是自己三哥大嘴巴傳的,不然別人怎么會知道的,說起這個戈德還有郁悶,由于片場都知道戈德在寫小說后,那直接就是鄙視,在私底下什么不好聽的話都穿了出來,對于這一切,戈德只能呵呵了,想我重生的人寫個小說怎么了,你知道我有金手指嗎,說話回來這些日子里不管后世的什么東西戈德都記得清清楚楚,以前看過的小說,歌曲,電影,那每個細節(jié)都是印在戈德的腦海里,戈德是想忘記都難。
戈德知道機會來了,
天霖叔,我也就是嚇寫,說完滿是不在意的樣子,
王天霖看著戈德一臉平靜的樣子,有點好奇的說道是嗎,寫小說了不好寫,你能寫小說那說明你對自己很有信心了,
這個,怎么說呢,
還好了,
不過天霖叔我最近寫了個劇本不知道你能不能把把關,說完從褲兜里掏了出來,那隨意的樣子,誰見了都想揍他,
王天霖也沒在意,戈德剃過來的本子,要是誰都能寫劇本那全部還不得上天了,
翻著戈德上面寫著的上海灘的劇本,王天霖那是越看越喜歡,等到戈德等到花都泄了的時候,王天霖才從劇本中回過神來,
這真是你寫的,寫的好,寫的好啊,說完一臉激動,
之后憑借著戈德的三寸不爛之舌,和王天霖的討價還價中把劇本買了,
買了五萬,也許對于新人來說這個價格有點高了,但是只要你能接觸到別人接觸不到的人脈,還有自身有價值,那沒有什么不可能的,
五萬,對于一些只有一天幾十塊錢的底層人員來說,那真是天文數(shù)字,
本來是王天霖是要讓戈德來當這個副導演的,但是唄戈德拒絕了,現(xiàn)在有五萬了,再有等小說發(fā)表了那拍電影和開個皮包電影公司的錢就有了,
幾天后戈德投稿回來時弟弟正在看電視,見戈德才回來,立即從沙發(fā)上跳下來,萬分期待地問道:“聽說五哥去《東方日報》投稿了,稿子通過了沒有?”
戈德看著一臉期待的弟弟,道通過了五哥的小說能不通過嗎,說完一臉討打的樣子……
“《東方日報》?”坐在一邊的三哥有些發(fā)懵,不過很快意識到什么情況,心想:弟弟那破小說都能發(fā)表,《東方日報》的品位也太低了吧!
三哥回過神來,,拉著戈德到一邊正色問:“阿德,你的那本小說稿真的被《東方日報》收了?”
戈德點點頭。
三哥有問道問:“那稿費怎么算的?”
戈德有些嫌少的樣子,說道:“暫時千字六十元,
三哥算了一下,千字六十元,每天連載幾千字,一個月至少就是七八千啊,稿費,相當于他幾個月的工資了。
三哥突然有種挫敗感,他在香港混了這么久,還比不上以前瞎胡鬧打架的弟弟了,
…………
家人們也都滿臉的笑容,他們知道戈德終于改過了,不再打架斗毆,出息了,都在為戈德高興,
接下來幾天,三哥去清水灣片場上班,戈德則窩在家里寫《尋秦記》的小說稿。三哥和家人們看了也沒說什么,畢竟戈德寫小說賺的錢那么多還在乎去片場那一點,
在戈德親自上門投稿的幾天后,《尋秦記》終于在《東方日報》的副刊上連載了。
這天早上,三哥出門上班,下樓的時候順手在報箱里拿了今天的東方日報這是他帶到巴士上看的。
騎著自行車到廣播道轉(zhuǎn)乘電視臺的巴士,三哥找了個座位就翻開《東方日報》看起來,沒看多久便聽到車上有人在說,《尋秦記》小說挺好看什么的,
“阿森,你們在說什么《尋秦記》?”
“《東方日報》啊。今天《東方日報》上連載的新小說好牛的,講一個香港人穿越時空回到戰(zhàn)國時代,還是落到美女床上,你說贊不贊!”
“香港人回到戰(zhàn)國時代,是科幻小說嗎?”
“不是啦,是武俠小說?!?p> “快給我看看?!薄?p> “等一等,我還沒看完,急什么,
“……”
三哥合上自己的《東方日報》,知道是弟弟的小說發(fā)表了,不由地生出一種喜悅之情。
到了片場之后,三哥才漸漸明白《尋秦記》多受歡迎,劇組的員工在閑暇之余居然也在談論這部小說。幾份《東方日報》在眾人手中互相傳遞,那家伙不知道的以為是什么好東西呢,
要知道,《尋秦記》才在報紙上連載第一章啊!
戈德的《尋秦記》開頭直入正題,沒有在什么時間機器上扯一大堆。開篇便是郁郁不得志的普通香港市民項少龍被搶女友,還被情敵富家公子的打手痛毆,被逼上絕路后卻穿越時空,艷福不淺地獲得古代溫柔美女的傾心。完成了屌絲逆襲,
對于看慣了傳統(tǒng)武俠、科幻小說的香港讀者而言,這種從未見過的穿越小說簡直代入感爆棚,不知不覺就將主角幻想成自己,更是期待下一章的情節(jié)發(fā)展。
阿力最機靈,一聽《尋秦記》真是戈德寫的,立即拍馬屁道:“我就說德哥不是普通人,瞧本來叫戈德,阿德,現(xiàn)在叫德哥了,這就是現(xiàn)實,
湯振業(yè)賠笑幾聲,便郁悶地走到一邊發(fā)呆。戈德都成作家了,他卻還只能在片場跑龍?zhí)?,不知何時才能成名。
由于有三哥和阿力兩個大嘴巴幫著宣傳,一天的時間不到,幾乎整個片場的人都已經(jīng)知道,戈德那小子,在《東方日報》上發(fā)表了一部名叫《尋秦記》的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