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血性男兒
唐芙蓉把裘宣相給排除在外,不讓他參與這個案子了。裘宣相聽了,臉上有些掛不住,但是轉(zhuǎn)念一想,刑事案子不參與也罷,免得像梅瑙子那般,最后落了個悲慘下場。
要說唐芙蓉也不想接刑事案子,只是出于朋友情面,沒辦法,才讓孟浪幫下忙。
孟浪接下這個任務(wù)后,便把劉虎和裘宣相叫過來研究這個事情。
裘宣相因為唐芙蓉不讓他參與的事,就不大樂意過來商議,孟浪見了,有點生氣,幸好劉虎把裘宣相給叫了過來,這才坐在一起研究這個事情。
“班副,我認為這是正當防衛(wèi),那個老流氓猥褻他人,吳姐兒子出手制止,屬于對不法侵害的一種防衛(wèi),警方一定是弄錯了?!眲⒒⒛贸隽俗约旱囊庖?。
孟浪聽了,看向裘宣相:“老球,你說說?”
裘宣相無精打采地道:“警方怎么可能會錯?這個案子沒什么希望?!?p> 凈說些喪氣話,孟浪皺眉想了想道:“老虎,你剛才說正當防衛(wèi)有一定道理,但警方把人給抓了,就說明沒認可這是正當防衛(wèi),而理由很可能就是,當時不法侵害已經(jīng)結(jié)束,吳姐兒子追上去后,不應(yīng)當踹人,而應(yīng)當將其扭住送給派出所就可以了,一踹人,導(dǎo)致老流氓受到傷害,造成現(xiàn)在的后果?!?p> 劉虎道:“我認為不法侵害還沒有結(jié)束,當時老流氓猥褻完他人,轉(zhuǎn)身逃跑,很有可能再去猥褻他人,吳姐兒子追上他,把他給打一頓,也是一種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應(yīng)當就是正當防衛(wèi)。”
孟浪聽了他的話后,笑了,道:“如果照你這么說,不法侵害結(jié)束后,也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給抓起來大打一頓,理由也是為了防止他繼續(xù)犯罪,能行嗎?所以這個事情還是有一定難度,要想一想其他的理由?!?p> 劉虎聽了,皺緊眉頭后說道:“班副,要不這樣,能不能用一用期待可能性的理論?面對女朋友被猥褻的情形,我們難道還能期待吳姐兒子保持十二分的冷靜,不去追擊報復(fù)那個老流氓嗎?如果沒有這種期待可能性,我們就不能去追責吳姐兒子,這樣的理由行不行?”
孟浪聞言,想了一想道:“有一定道理,但期待可能性理論,我們國內(nèi)適用起來有一定難度,什么是期待可能性,難以有一個確切的標準,到時候,法官也不好以此為理由,判吳姐兒子無罪?。 ?p> 劉虎聽了,皺緊眉頭想了想,覺得還是孟浪說的對,光有理論不行,關(guān)鍵是要符合司法實踐啊。
就在這時,裘宣相突然插了一句嘴:“你們說這些有什么用?你沒看好多案子都是通過炒作,才讓案件發(fā)生反轉(zhuǎn)的嗎?花錢炒作啊?!?p> 一語驚醒夢中人,孟浪低頭一琢磨,這事還真需要炒作一下,現(xiàn)在猥褻犯罪經(jīng)常發(fā)生,早已經(jīng)讓廣大人民群眾反感至極了,現(xiàn)在吳姐兒子打傷了猥褻男,應(yīng)當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現(xiàn)在卻讓警方給抓了起來,人民群眾知道后肯定會不高興,有了輿論的壓力,案子就大有希望了。
有了這個思路之后,孟浪就帶劉虎去了一趟上京,找到方喆。方喆在上京當記者,雖然還沒混出什么名堂,但畢竟會有一些人脈,找他幫忙說不定能把這事給搞定。
與方喆見面后,方喆聽說此事,便忙說可以想辦法一試,只是要想讓那些大記者來運作這個事情,不出一點費用是不行的。
孟浪就跟他說沒問題,需要花多少費用,就花多少費用。
商量好后,孟浪就給唐芙蓉打了一個電話,說了這個事情,唐芙蓉便跟吳姐進行聯(lián)系,吳姐答應(yīng)出資十萬元搞這個事情。
經(jīng)過一番溝通運作,一篇重磅報道便新鮮出爐了,題目是這樣的:震驚!女朋友被他人猥褻,救人男友反被刑拘,猥褻男子索賠三十萬,天理何在?
震驚部的題目,極為吸引大家的眼球,這篇報道迅速走紅,引起了廣大網(wǎng)友的注意。
“這真的是沒天理了,如果是我,我一定要砍死這個猥瑣男!”
“這明明是正當防衛(wèi),為什么要把人給刑拘了?”
“遇上這種事,難道還要讓當事人眼巴巴地看著女朋友被人猥褻,什么事也不做嗎?”
“當烏龜這種事,叔能忍,嬸也不能忍啊?!?p> 這篇報道下面跟貼無數(shù),都表達了對吳姐兒子的支持,這充分說明,正義的呼聲有多么的強烈。
看到輿論引起的反應(yīng),孟浪心里面很高興,只要輿論出現(xiàn)一邊倒的情況,警方就不得不重新考慮該案的情況。
當然,有人會說這是輿論影響司法,但是司法的判決不能違背大多數(shù)人的情感啊,一件事情,如果違反了道德,未必是一種犯罪,但是如果一個行為不但為道德所容忍,而且還為道德所鼓勵,那么它一定不會是一個犯罪行為。
即使這種行為被規(guī)定成了犯罪,那么這種法律也是一種不道德的法,也就是惡法,必須要得到修改和糾正。
吳姐兒子把猥褻他人的男子給打傷了,雖說他可能違反了法律,但是在道德上他是不是受到容忍且鼓勵的?
將心比心,如果換作是另外一個人,也出現(xiàn)了自己女朋友被人猥褻的事情,這個人會怎么做?
是當血性男兒,還是當縮頭烏龜,連自己的女朋友都保護不了?
很顯然,大多數(shù)人都會選擇當血性男兒,而不是當縮頭烏龜,因此吳姐兒子沖出去,把猥褻男子給打傷了,絕對是一種義舉,只要他沒有超出一定的限度,應(yīng)當認定為無罪。
本案中,猥褻的男子只是受了輕傷,算不上是超出限度,因此,吳姐兒子的這種行為可以評價為一種危害不大的行為,危害不大的行為那就構(gòu)不成犯罪了。
打人是不對的,但是要看有沒有危害性,如果沒有危害性,就不能認定為犯罪,這是刑法的基本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