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不停的試探著對方的傷口,然后不經(jīng)意的撒上一把鹽,然后因為對方的痛而折磨到自己的神經(jīng)。
想讓自己痛著,清醒著,沉陷著。
愛一個人到底是愛這個人還是希望這個人明白你的愛和愛你。
愛的作用也需要和力那樣,互相才有意義嗎?
如果這樣,為什么世界上還有那么多單戀的人,是成全自己還是委屈自己?
當兩個人在一起只痛不快,是該冷靜的放手,還是自私的挽留。
愛一個人,卻成了那個人的負擔;愛一個人,卻使那個人痛苦;愛一個人,只是想愛著這個人,卻聽那個人說,請放我走!
愛的極至真的是放手嗎?
我多么的自私啊,因為怕受不了離別,而努力著,因為怕受不了孤單,而挽留著,愛一個人竟成了我的籌碼,當我用這個籌碼去交換我要的幸福時,現(xiàn)實說話了,你只能用錢買到籌碼,但籌碼卻不能換成錢,更換不到幸福。
我只有籌碼,沒有錢,沒有幸福。
有錢的幸福是不一定會有愛,但沒有錢的愛卻不會有幸福。
我的愛不能被證明,我的幸福離我很遠,又想起那句話:愛可以是付出,可以是給予,也可以是占有,甚至可以以任何看得見感覺得到的形式存在。但當這份愛無法再付出,不須在給予,也不能再占有的時候,任何看得見感覺得到的愛都不能繼續(xù)了,這時的愛,只能是放手。
總有人告訴,放手可能會更好,過了幾年就忘記了,想開了,看透了。
我知道,我明白,但即使這樣,那又怎么樣,你要的是忘記,是想開,是看透嗎?
我不想放手,更不想放棄,即使受傷,即使沒結果,我都不想就這樣結束,至少在我愛著的時候,我想堅持下去,一直堅持,一直地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