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當然沒這么好賺,因為他發(fā)現晶核再也沒爆出,而且手里的槍有些發(fā)燙了。
連續(xù)激發(fā)速度太快,對槍本身的損耗還是挺大的。這些損耗都由張芷汐承擔,所以他才覺得挺賺。
這女人怎么變得如此大方了,她就不怕光束槍報廢掉啊。十五萬一支的光束槍啊,報廢掉的話多心疼??!
原誠還不知道就算他不連續(xù)開槍,這玩意兒也是有激發(fā)上限的。
五個能量電池全都用完,正好光束槍也就壽終正寢了,不多不少正好夠250次射擊。
就拿眼前每擊殺一只500元的獎勵來說,全用光了也就能賺12萬5千元的獎勵,還不如光束槍本身值錢。
就算爆出幾個晶核,也很難湊夠15萬的成本錢,更何況5個能量電池還需要花5萬塊錢,這妥妥的是賠本買賣啊。
聯邦政府又不傻,如果人人都拿著光束槍出門大賺特賺,那豈不是要引起通貨膨脹啊。
所以依靠光束槍獵殺變異獸,一直都是一種賠錢的行為。
就這還得保證在百分百命中率的情況下,要是打的不準賠的就更多。
更何況原誠還分走人家一半兒的獎金,張芷汐可以說是賠大了。
如此精于算計的女人,為何會干明擺著賠錢的事情啊,她當然有自己的想法。
獎金其實并不算重要,重要的是晶核非常的珍貴。這東西要是從別人手里買,基本都是些白版。
所謂的白版就是只能用來吸收提升少許修為,無法領悟其中的戰(zhàn)技。
因為別人在出售之前,都會對晶核進行檢測。把可能蘊含戰(zhàn)技的晶核,給挑選出去再賣。
同樣是花錢買晶核,原誠打出來的這種屬于原版還沒篩選過來的。
只要能從中領悟一個戰(zhàn)技,那對于她來說就是賺大了。
“啊,你賠這么多?。 ?p> 聽到張芷汐要賠這么多錢,原誠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原來這光束槍有壽命上限啊,那還是買刀合算。要不然咱別用槍了,省著點吧。
“別,千萬別給姐??!”
張芷汐想的是把所有能量電池都用完,能殺多少變異獸就殺多好,最好能再爆出一個晶核來。
以她自己的實力,根本就不能來這里大殺特殺。好不容易逮住一個壯勞力,必須得充分使用才行。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氣了!
原誠換上第三個能量電池,又開始了瘋狂的殺戮。由于他們不斷往外走,都快要接近外防御線了。
只要出了外防御線,就會進入危險區(qū)。
跟想象中不一樣,外防御線并沒有高墻也沒有崗哨,甚至都無人把守。
這里被透明的天幕籠罩,外面的變異獸是進不來的。只要碰到天幕,馬上就會變成灰塵。
但人類武者進出天幕,卻不受任何的影響。
眼下有一個傳說沒有得到證實,聽說怪人可以出天幕但是無法進來。
只要他們出去了,再進來的時候就會像變異獸一樣被消滅。
這個只是民間的傳說,并沒有得到民間的證實。
因為目前怪人們都躲在地下城,并沒有大批量向外遷徙。
怪人也是人,他們也會受到變異獸的襲擊,閑的沒事兒誰往外跑啊。
“想不想玩點更刺激的?”這次是原誠先出來的,他有一個更大膽的想法,那就是到天幕外面去。
天幕外面什么樣的變異獸都有,萌芽期的、二階的、分裂期的甚至還有智慧期的,只要你夠大膽往遠處走,什么級別的變異獸都可以碰到。
天幕以內最高級別的,也不過是二階一星變異獸,相當于一星青銅武者的水平,殺起來有點兒不過癮。
原誠這個餿主意提出來以后,大家都表示同意,但他自己有點兒猶豫。
他至今都不確定,自己到底是武者還是怪人,因為沒聽說哪個武者有他這種異能。
萬一出去以后回不來,那可就麻煩了。我為什么要嘴賤,提這種建議。
不過想想以后早晚都要出去的,不如今天先試試。
附近的變異獸都被的清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那些不到二階的幼崽沒啥意思,不如就出去試試。
“隊長你先走,我負責掩護?!?p> 徐許倒是挺勇敢的,讓原誠打頭陣他壓后。以為隊伍里除了原誠之外,就屬他戰(zhàn)斗力高啊,還會扔個飛針啥的。
雖然扔的不太準,多扔幾次總能擊中目標。
很好,原誠點點頭,伸出一根手指碰了碰天幕。
這玩意兒就像薄薄的一層水膜,或者說是像肥皂泡,觸碰起來基本沒感覺。
穩(wěn)妥起見他先用指甲碰了碰,沒啥異常才把手指伸了出去。
就在這個時候旁邊突然響了一聲,嚇得他趕緊又把手指縮了回來。
你妹的,誰放了一個屁嚇死我了!原誠觀察了一下大家都一臉懵樣兒,不懂他為何那么小心翼翼,只有孫茜茜低著頭臉有些紅。
可能是穿著護士服涼著肚子了,這事兒不怪她。
通過一根手指的測試,起碼證明他往外出是沒問題,現在就看還能不能進了。
為了穩(wěn)妥起見,他決定先把剛賺到的錢轉給老媽。萬一自己進不去了,錢不能就這么浪費了啊。
咦,怎么少了4萬?轉賬的時候他才發(fā)現,自己的余額少了4萬。到底怎么回事,誰偷走了我4萬塊錢。
查看記錄才發(fā)現,原來是被聯邦政府罰款了4萬,罰款的理由是說他在試煉區(qū)打劫其他武者。
這聯邦政府的規(guī)則可真有意思,試煉區(qū)殺人都不犯法,為什么打劫不行啊。
更有意思的是,罰款就罰款為何還罰一半給留一半,那到底是制止打劫呢還是鼓勵打劫。
原誠辛辛苦苦才從劉能那里打劫來8萬塊錢,而且還給對方轉回去3000塊。
聯邦政府直接就扣了他4萬,那3000塊就不能給退回來1500啊,怎么感覺他們比強盜還強盜。
就這還是因為他和劉能都屬于二星青銅武者,所以只罰沒了一半的錢。
如果是高星級武者搶劫低星級武者,那是會全部沒收的,甚至有可能加倍罰款。
如果沒有這樣的管理條例,低星級武者誰還敢出來歷練啊。
那個劉能也真是的,怎么不多帶點兒現金,這樣我就不用被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