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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歷史實踐:從康熙到路易十四

第11章 法學理論和個人主體實踐的關系

法的歷史實踐:從康熙到路易十四 劉星 37164 2019-10-24 17:23:07

  ——在美國早期實用主義法學和中國早期左翼革命法學的比較中分析

對于馬克思主義的理論,要能夠精通它、應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應用。[1]

沒有人曾經設計出什么方法可以把學者與其生活的環(huán)境分開,把他與他(有意或無意)卷入的階級、信仰體系和社會地位分開,因為他生來注定要成為社會的一員。[2]

一、問題和限定

在近現(xiàn)代,法學理論和個人主體實踐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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