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法學理論和個人主體實踐的關系
——在美國早期實用主義法學和中國早期左翼革命法學的比較中分析
對于馬克思主義的理論,要能夠精通它、應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應用。[1]
沒有人曾經設計出什么方法可以把學者與其生活的環(huán)境分開,把他與他(有意或無意)卷入的階級、信仰體系和社會地位分開,因為他生來注定要成為社會的一員。[2]
一、問題和限定
在近現(xiàn)代,法學理論和個人主體實踐的關系...
——在美國早期實用主義法學和中國早期左翼革命法學的比較中分析
對于馬克思主義的理論,要能夠精通它、應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應用。[1]
沒有人曾經設計出什么方法可以把學者與其生活的環(huán)境分開,把他與他(有意或無意)卷入的階級、信仰體系和社會地位分開,因為他生來注定要成為社會的一員。[2]
一、問題和限定
在近現(xiàn)代,法學理論和個人主體實踐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