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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玩家

第五十四章 新聲文庫

文學玩家 前折口 2062 2019-09-22 18:00:00

  【叮。玩家發(fā)現(xiàn)隱藏任務,陳豎的心愿?!?p>  【是否接受任務。是或否?!?p>  李帶把跳到視野中央的對話框,拉到角落里。先等一等。

  陳豎還在繼續(xù)往下說,她忍不住提高了語速,說得滿眼放光。

  “不過你知道的,副刊畢竟還是得承擔一些,雜志必須要承擔的職能。也就是說,廣告、企業(yè)文化這兩塊內容還是不可或缺。”

  “副刊版面就那么多,資源有限。又要承擔職能,又要提供內容,現(xiàn)在我是頭疼得很呢。感覺處于不可調和的矛盾中了?!?p>  “誒。陳豎老師你怎么突然抱怨起來了?!?p>  林果改變了對陳豎的稱呼,從筆名改回真名,顯然是沒把李帶當外人了。

  “你不是來招募李帶成為你的長期作者的嗎?倒是說點有信心的話呀?!?p>  林果在旁提醒。

  “哦,也對,我跟你說這個干什么??傊?,我不瞞你,我們現(xiàn)在的情況你是知道了,人手就是這么三個,版面就是那么兩冊,現(xiàn)在需要一個能打的作者。”

  陳豎從沙發(fā)上站起來,她原本是坐在李帶正對面的,現(xiàn)在坐到李帶旁邊。

  她伸出一只手臂,勾住李帶的脖子,把他往身邊一攬,李帶身體完全靠在陳豎肩膀上。

  不要每次都在這種猝不及防的時候啊!

  陳豎把臉湊近,伸出纖細的手指,輕輕挑了一下李帶的下頷說。

  “成為我的簽約作者吧。我會好好對你負責的?!?p>  這是什么騷操作?霸道編輯愛上我嗎?

  “你剛才說了那么多,現(xiàn)在讓我來理一下。你負責的是《幻想新聲》副刊,副刊一共兩側,按照出版管理條例,最多只能有二十四頁,否則就是非法出版物,要另外申請刊號?!?p>  “所以你最大的操作空間只有十二頁,在這十二頁里,你希望收錄我的短篇小說?!?p>  “是這意思吧。”

  “像這樣整理下來,我自己都不好意思找你約稿了,不過我還是要說,是的?!?p>  “稿費是多少?合同怎么簽?”

  “公司對于副刊,其實是沒什么出優(yōu)質內容的期待。稿費的預算之前也沒有過,不過既然我都找你約稿,肯定是想到了辦法。我們可以從賺到的廣告費中,申請一部分作為你的稿酬,我算算,至少能給到六百塊一篇。字數(shù)你大概保持在每篇六千字,每月投稿一至兩篇就行?!?p>  “獨家首發(fā),千字一百,是這么理解吧?!?p>  “差不多,我會嘗試爭取更多,但不一定成功?!?p>  陳豎繼續(xù)介紹。

  “畢竟報紙、期刊只適用于一次性稿酬支付的方式,就是所謂的一錘子買賣,按照每千字若干塊錢的稿酬標準乘以字數(shù)。但我其實也有在考慮未來的事,你寫這些短篇小說,總歸是要結集出版的吧?!?p>  “誠然,市面上不少出版社和出版公司可供選擇,但是你寫的這類題材,《幻想新聲》的新聲文庫,應該是最合適的。我們公司旗下的品牌比較多,你可能還不太熟悉?!?p>  “其實吧,我在投稿的時候,事先了解過你們出版部門的情況。大概是分三條線。”

  出于工作習慣,李帶在投稿前,就做好了準備,他回顧道。

  “「幻」文庫負責虛構的長篇類型小說作品,我看你們做奇幻、科幻、偵探、推理、懸疑驚悚類做的比較多?!?p>  “「想」文庫負責非虛構部分,包括社會科學類的政治、歷史、經(jīng)濟、法律,還包括自然科學類的物理、化學、生物、天文、地理等等。不過主要方向還是偏早教、科普這樣子。”

  “最后就是專門負責短篇集和捧新人出道的「新聲」文庫了?!?p>  “為什么你搞得比我還透徹??!”

  “當然,我是要給你們投稿的嘛,寫出來的東西就像自己的女兒,投稿出去就像要把自己的女兒送去嫁人,嫁女兒哪有不慎重的。”

  “你這個說法還真是,挺準的。如果所有作者,都像你這樣懂行——”

  “那你們編輯就沒飯吃了。”

  “哈哈哈哈。沒錯?!?p>  “但如果作者完全對創(chuàng)作之外的事情一竅不通,那作者自己就沒飯吃了?!?p>  李帶記得,前世就出現(xiàn)過知名漫畫家被簽約的工作室黑了版權,被合同捆綁十年的事情。

  “編輯這份工作,確實足夠了解作者,也承擔起了很大一部分作者職能。但作者也有必要更加了解編輯。作者和編輯原本就是一體兩面的,對嗎?!?p>  “對。不過你能不能先起來說話。我的肩膀開始有點累了?!?p>  陳豎拍了下李帶仍然靠在她肩膀上的腦袋說。

  “都不讓我靠到聊天結束為止嗎,你可是第一位來找我的編輯,我還打算多依賴一下的?!?p>  “你確定我是第一個來找你的?現(xiàn)在的新人都這么可怕嗎。也許我開始就不應該把你當做新人來看待?;氐桨鏅嗟膯栴}上來吧。在副刊發(fā)稿子,等數(shù)量差不多夠了之后,我就著手填寫選題申報表,策劃你這本短篇小說集?!?p>  “所以我想在雜志約稿的合同之外,用附屬條款把匯編權一并簽下來。”

  “包括未來短篇小說集的獨家復制權、發(fā)行權,還有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期限五年。”

  陳豎補充解釋。

  “復制權就是印刷你作品的權利,發(fā)行權就是把它們拿出去賣的權利,這兩個加在一起,就是俗稱的出版權,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呢,就是把你的書做成電子書,然后在網(wǎng)上進行分發(fā)、傳播的權利。一般來說是跟出版權打包,簽給同一家公司的?!?p>  這種出版專業(yè)的基礎常識,李帶還是知道的。

  簡單來說,陳豎想為公司爭取的,主要包括制作和銷售實體書和電子書的排他性權利,這是幻想新聲事業(yè)部的主營業(yè)務,也是傳統(tǒng)強項。

  像這種簽法比較常見,三年、五年、七年的情況都有,一般五年比較多。

  陳豎的提議,總的來說,還是屬于出版行業(yè)內比較通行,也相對公平的合同。作者拿到了眼下的約稿,也拿到了未來的保障,既解決燃眉之急,又有前途可以憧憬。

  每個新人都會喜歡的,可是李帶并非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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