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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樺講明代奇案

第18章 兒媳的冤案

柏樺講明代奇案 柏樺 4961 2019-07-31 17:41:15

  明代正德年間(1506-1521),河南羅山知縣張廷用,接到本縣某村保長(zhǎng)的呈告講:“本村方維妻江氏,口出惡語,將其翁方廷遠(yuǎn)逼出家門,其翁無家可歸,一時(shí)氣憤,投水而死,懇請(qǐng)縣太爺前往勘驗(yàn)尸身,嚴(yán)懲惡媳,以正綱常,以明倫理?!?p> 張知縣覺得奇怪,心想:“媳婦與公公吵架,本來就少,媳婦把公公逼出家門,其丈夫就眼睜睜地看著嗎?身為丈夫,雖然不能夠雄振夫綱,但也不能看著父親被媳婦逼走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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