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十一年(1378),陜西延安府請將洛川縣民張敏道妻趙氏旌表的題奏得到批準(zhǔn),這是因為什么呢?
趙氏的丈夫張敏道得了重病,臨終之時囑咐年僅21歲的妻子再尋個好人家,趙氏表示自己生是張家人,死是張家鬼,一定會從一而終,如果丈夫死了,她愿意追隨丈夫于地下。不久,張敏道死了,趙氏日夜號哭,在丈夫?qū)⒁略岬臅r候,便上吊自殺了,家里人將其與丈夫一起安葬。地方官認(rèn)為這種行為可歌可泣,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