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都說,我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公主,什么都不用做便能坐享別人奮斗一輩子都未必擁有的人生。
但我知道這其實不是一句褒獎的話,因為他們是這樣評價我哥哥的:“天之驕子,必有作為?!?p> 好像只是因為,我哥哥是男孩兒,我是女孩兒。
所以我從小一直特別努力,凡事不敢落后于人,幾歲的孩子開始練小提琴,多么枯燥的事情,但我卻勤勉有加。
我并不喜歡小提琴,小提琴不過是我父母給我選的一項才藝,我只是喜歡大人們看到我拉小提琴時贊許的臉。
我爸媽并不是不愛我,他們視我為掌上明珠,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從來不會拒絕我提出的任何要求。
我哥哥也對我很好,他只比我大兩歲,我們會斗嘴,會吵架,但是他也總是第一時間求和,在外面總是想著能給我?guī)裁炊Y物,永遠變著法兒地想對我好。
我也很愛他們,但是……
但是,只有我哥哥才是我爸媽眼里這個家日后唯一的頂梁柱。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和哥哥之間這種“不公平”,又或許只是因為我生來如此:我一直不喜歡男孩兒。
對,我一直都知道,我喜歡女生。
曾經,我覺得自己可能只是沒有遇到合適的男孩子,所以不論什么樣的男生向我示好,我都無動于衷。
我能隱隱感覺到,我大概和別的姑娘不太一樣,只是不愿意承認罷了。
直到我遇到了她。
那個時候,我才真的意識到,原來那些詩歌里寫的愛情是真實存在的。
原來愛情真的會讓人悸動,會讓人茶飯不思,會讓人無時無刻不想對她好。
在高二的一場籃球比賽上第一次看到她,看到她帶傷咬牙堅持的樣子,就仿佛看到了內心里倔強但不安的自己,大概就是因為這樣才喜歡上她的吧。
可其實我知道,這只是我給自己這種“離經叛道”的喜歡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
當我看到她在籃球場上擦著汗從面前經過的那一刻,大概就已經沉淪了,哪有什么理由。
她擋住了要砸中我的籃球,卻帶走了我的心。
她確實是很優(yōu)秀,考試成績永遠在整個年級前十名。
有這樣一種理論說,不論你如何優(yōu)秀,大家只會記住第一名的名字。
但是不管每次她考第幾名,我總能在放榜時第一眼看見她的名字。
有時我們倆的名字會靠在一起,這就能讓我高興好一陣。
我常常故意從她們班的教室門口經過,有時候她在座位上認真地看著書,有時候她在和同學笑瞇瞇地聊著天兒,有時候她似乎因為某些難題在皺眉,有時候也會被同學逗得哈哈大笑。
每到這個時候,真的都好羨慕能逗她笑的同學啊。
還有些時候她不在座位上,我會有些失落。但運氣好的話也會碰到她正好走出教室,向我迎面走來,這樣靜默無言的擦肩而過會成為我那一天里最開心的時刻。
可是高中時光多么短暫,一但畢業(yè),我連和她擦肩而過的機會都會失去。
于是我決定,離她近一點。
幾番打聽,我知道她的志愿是去n大,我拒絕了爸媽給我的留學計劃,報了n大。
我沒有想到會在n大迎新會后臺就遇到了她,我故意把自己的校園卡放在她桌上,這樣應該就能和她搭上話。
可后來校園卡居然因為種種誤會,到了方容城手上,這大概已經在暗示我們之間有緣無份的結局了吧。
但就算有緣無份,我也希望至少讓這份緣能再深一點。
至少再讓我更靠近你一點點,讓我更了解你一點一點...…
一點點就好。
可這樣一步步的接近,這“緣”越深,我陷得越深,卻甘之如飴。
還記得那一年,我在大學宿舍樓下,被一個不太熟的追求者推到眾人面前,讓我接受他的表白的時候,她站了出來。
她說了原本我想說的話,幫我擋住了眾人的施壓。
那天,她擋在我面前的身影猶如神邸一般。
也是我第一次感覺到,被喜歡的人護著的感覺,真好啊。
但也讓我清醒地認識到,我和那個當眾讓我接受表白的追求者其實是一樣的,做得再多,如果她根本沒將我放在心上,也是徒勞。
如果你喜歡的人明顯無意于你時候,你是愿意繼續(xù)隱瞞,還是直接坦白,給她造成負擔?
我選擇了前者。
我沒有那么偉大,我不敢坦白,并不完全是怕給她造成負擔,而是怕被她厭惡,連當她的朋友都不可能。
可是事情并不像我想得那么順利,因為種種誤會,她把我當做了“情敵”,談不上敵視,但也沒有辦法親近了。
我有時候甚至想,能被她當做情敵記住,大概也是一種幸運。
如果我能告訴她我喜歡她,那我就不用看完她的比賽之后悄悄學了點籃球,卻在她問起的時候說是被哥哥帶起的興趣愛好。
如果我能告訴她,我喜歡她,就不用偷偷摸摸和她報同樣的社團,才能光明正大和她有更多相處的時光。
如果我能告訴她我喜歡她,就不用在聚會上玩掰手指游戲的時候被誤會喜歡方容城卻默不作聲。
如果我能告訴她我喜歡她,就不用在她新年會上沒抽到周杰倫演唱會門票的時候,偷偷摸摸作弊多加了一份同樣的獎項讓方容城抽到。
如果我能告訴她我喜歡她,就不用只能在每年圣誕交換禮物和她生日的時候才能送她愛的東西。
如果我能告訴她我喜歡她,我就不用以我父親公司的名義資助那個不值得她愛的方容城去完成他的狗屁學業(yè)理想。最終還害得她被方容城那個勢利的母親咄咄相逼。
如果我能告訴她我喜歡她,我就不用在多年后還需要借公司事務之便才能繼續(xù)和她有交集。
如果我能告訴她,我喜歡她,我可以比過去這些時光里默默對她的好還要加倍對她好。
可是我不能。
我甚至只求能繼續(xù)默默對她好就滿足了。
但我沒想到,第一個知道這件事的會是方容城。
大一露營那天,我在沙灘上寫下袁月的名字,被方容城正好撞見。
慶幸的是,也許是為了讓自己表現得像個紳士,又或者方容城真的沒把我放在眼里,他一直向她瞞著這件事。
第二個知道這件事的是我哥。
我哥的反應是讓我沒想到的,他并不在意我的取向,甚至連驚訝都沒有。只是在聽完我對她的執(zhí)念之后,對我講了這樣一番話:
“喜歡一個人,大概就像是對方把你的心偷了去,如果對方不拿那顆同樣愛你的心來還給你,你會因為丟了心而受傷的?!?p> 我知道他想勸我放下。
可是實際上,如果沒有她,我可能到現在也不知道什么是愛情。
只有兩情相悅才算是愛情嗎?
我愛著她這件事,本來就是愛情啊。
那顆愛她的心,本就是因她誕生的,又何來丟心呢。
然后是李深然。
但在李深然和我聊這件事之前,我只見過他兩回。
他約我吃飯的時候我還以為他也只不過是個娛樂圈徒有其表的紈绔子弟,甚至心里已經做好了打算,撤掉他的代言,并且在吃飯的時候錄下證據,讓這種渣男遠離袁月。
然而我完全想錯了,他一開口就問我:“你喜歡我們家袁袁對吧?”
那笑容可掬的樣子哪里像是在質問情敵?簡直像是一個父親在盤問自己女兒的追求者。
和方容城截然不同,李深然希望我能把自己的心意好好傳達給她,就算明知道會被拒絕。
李深然說,我們都喜歡著同一個姑娘,在她沒結婚之前,完全是可以公平競爭的。但是如果連喜歡她這件事都不敢讓她知道,本身就已經把自己的位置放錯了。
就算性別上真的有不公平,不代表我自己也需要認同這種不公平。
就算是只能在她的人生里做個過客,也應該光明正大。
我很驚訝他怎么能看出我的心思,他的回答很簡單,因為我看她的眼神和曾經的他是一樣的:想靠近,又怕失去。
他這一番話,讓我認清了自己這么多年執(zhí)著至此的原因,也許,真的是時候做個了斷了。
又或許是因為,由李深然來做那個陪她度過余生的人,我大概能放心了。
然后是我爸媽。
其實我一開始以為,我爸媽是最后才知道的,誰知道我那個幫我保密這么多年的哥哥居然在我媽的脅迫下把知道的所有事情都說出來了。
和爸媽攤牌那一天,我做好了他們會把我掃地出門的準備,他們是那樣傳統(tǒng)的人啊。
但其實我是害怕的,我怕他們愛的是那個勤奮乖巧的我,而不是這個離經叛道固執(zhí)至此的我。
我人生中頭一次覺得,不被他們當成頂梁柱也挺好,至少沒了我,他們也不會沒了支柱。
他們只是說,讓我不要強求。
他們不知道,在這件事上我從來不求些什么,也從來沒有想過勉強她,更從來沒有勉強自己。
這么多年,喜歡她,是多么自然的一件事,何須費力。
放下,才是真的耗盡人心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