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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著魔劍在里諾大陸上閑游

第二十章:合約

扛著魔劍在里諾大陸上閑游 漠然旅者 2044 2018-12-14 20:00:00

  這樣在廣場待了一陣子,伊恩眼看天色開始變晚,反而精神起來。

  他知道時候要到了。

  直到廣場來自陽光的照明全部被魔能驅動、能在周遭環(huán)境陰暗時自動亮起的路燈點亮之時,伊恩終于眼前一亮,看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場面。

  有個騎馬衛(wèi)兵朝布告欄走來,仔細貼好從腰間掏出的公告后,便再度奔向別處。

  趕忙湊上前借著路燈的光芒看清內容,伊恩興奮無比,得知自己的想法果然沒錯。

  上面寫著在下水道深處出現(xiàn)魔物,已經(jīng)殺害多人,要征集勇士協(xié)助守衛(wèi)將其殲滅。公告中特意說明了這趟任務十分危險,對自己實力沒有充足把握的傭兵不要來指定場所應征。

  至于最重要的酬勞,一共開出三枚科雷尼瓦金幣??偣沧疃嘀慌鷾饰逦粋虮凸俜脚汕驳氖匦l(wèi)一同深入?;钕聛淼膫虮鴮⑵椒诌@些賞金。

  也就是說……伊恩看著告示,思考起來。

  賞金,一共三萬銅幣。如果出任務還活下來的傭兵人數(shù)取最大值,那除以五后,一人也有六千銅幣拿。

  不小的一筆錢,足夠當我旅行的啟動資金了。

  這讓他立即行動,前往了指定場所——離這里很近,就在中心廣場周遭的一間衛(wèi)兵營所中。

  剛到門口,自然就被站崗的守衛(wèi)攔下了。說明來意后,他們便默默點頭,放伊恩通過。

  在辦公室負責登記的長官正在喝咖啡。眼看伊恩到來,還有些意外。

  他說沒料到剛貼完公告,這么快就有人來了。

  接下來,因為伊恩來得早、沒有其他人等著辦手續(xù),他不僅和傭兵簡單交代了任務詳情并進行登記,還在伊恩詢問下多透露了其他一些細節(jié)。

  那位重傷的衛(wèi)兵已經(jīng)救活了,現(xiàn)在傷勢穩(wěn)定沒有生命危險。從傷員口中得知了先遣隊究竟遭遇了什么。

  塔爾城的下水道,地下前兩層都是理論上的安全區(qū)域。從第三層到第五層屬于深層,較為危險,平時都被上鎖鐵門封閉著。

  衛(wèi)兵們在地下二層就遭到了伏擊,魔物突然從暗處現(xiàn)身,根本沒人發(fā)現(xiàn)它是怎么藏在那兒的——可能是隱形了,也可能是和暗影融合在一起了,無從知曉。

  那場伏擊里,還沒有人死亡。甚至還協(xié)力刺傷了魔物。它很快扭頭逃走,穿過門沖到了地下三層。

  本該上鎖的門不知何時被誰打開了。

  到了深層后,他們一路前行,用火焰和燈光驅散其他魔物,終于在某處拐角時再度遭遇敵情。

  魔物從高處的排水管道沖出,盡管聽到腳步聲卻動作奇快無比,直接在大家毫無防備之時便切掉了一名衛(wèi)兵的腦袋。這時候,對方拿出了真本事,幾下便又干掉了另一名守衛(wèi),重傷那位唯一生還的衛(wèi)兵——對于掩護他一路撤退,總算讓他逃了出來??砂此恼f法來看,從聲音判斷,所有隊友都已經(jīng)陣亡了。

  之所以他沒被追上,是因為逃到二層后直接把通往深層的鐵門重新上鎖,把魔物擋在后面了。有聽見它用利爪拍門,但是沒能突破防御。

  魔物只是暫時被攔在地下了,完全有可能通過其他方式出來:比如,通往深層的入口,就一共有五個。如果另外四個也有哪個是敞開的,那它不仍然可以自由出入?

  其余的情報,衛(wèi)兵也沒法掌握更多了。

  這次的作戰(zhàn)計劃在明天下午四點便要展開,屆時所有參與者要提前一個小時到中心廣場營所報道,再整隊一起出動。鑒于下水道較為狹窄的地形,不可能帶太多人下去,以免適得其反。衛(wèi)隊會派遣五位士兵(其中兩位為戰(zhàn)斗法師),再加上最多五名傭兵做外援。

  原來如此……伊恩聽到這里,稍有遲疑,覺得還有什么更關鍵的問題沒被提到。

  因此,他開口試探性提問,想知道守衛(wèi)們對于魔物是怎樣出現(xiàn)的有沒有什么了解,知不知道是否存在幕后黑手。果不其然,長官皺了皺眉,表示雖然聽到有風聲說在貧民窟目擊到一位鬼鬼祟祟的法師,但沒有掌握進一步證據(jù)。有埃博恩在背后實施陰謀,是顯而易見的。畢竟通往深層的門鎖究竟被誰打開還不得而知。

  其實,聽到這里,伊恩有句話想說但最終還是咽下去了,沒敢真的出口。

  他有些懷疑有內鬼,但也僅僅是懷疑罷了。根本沒有任何證據(jù)。

  懷疑的原因在于,衛(wèi)兵手里有下水道深層入口的鑰匙。

  可那門又不是必須靠鑰匙才打得開。可能是別人撬鎖、偷竊和仿造鑰匙,甚至用魔法來打開。

  無緣無故做這種懷疑之前,必須有點實錘才好開口。

  接下來,就沒有更多可以聊的了。伊恩走了流程簽完合約,就這樣早早回去休息了——養(yǎng)精蓄銳,明天的戰(zhàn)斗才是重點。

  這次簽定的合約里,有一份特殊聲明文件是挺有意思的。

  此前伊恩也和中介所、公會簽約時簽到過類似文件,但描述上有區(qū)別。

  它們共同擁有的內容是免責條款。

  意思是伊恩這次出任務,傷亡自己負責。雇傭他的組織不會給賠償金和擔責任。同時,他的隨身物品如有丟失,也不做任何補償。

  但塔爾城衛(wèi)隊的特殊聲明里面,有一條他之前沒看到過的——或許只是因為他沒有和雇傭方的人員一起行動,才沒看到吧。

  這條內容規(guī)定,傭兵不能未經(jīng)同意擅自將傷亡衛(wèi)兵身上的財物據(jù)為己有。這包括他的個人財產(chǎn)及守備隊派發(fā)、不屬于個人的武器裝備。如果衛(wèi)兵已死,可以把它們代為保管,但之后一定要交還到衛(wèi)隊,否則將按盜竊罪論處。對于同行的非官方人員,可以按他們自行約定的方式處理。

  其實,衛(wèi)兵身上有什么個人財產(chǎn),官方往往是不知道的。除非他身上帶著什么很特別的東西,其他戰(zhàn)友都了如指掌,那才可能被盤問。

  確實有些衛(wèi)兵是不用制式武器的。

  他們有自己更順手、更喜愛的武器,于是便使用它們。

  不過,想搜尸時拿走衛(wèi)兵的武器和魔器,基本都不太現(xiàn)實。比較貴重的東西都會在出發(fā)前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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